梁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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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問孟

大明中憲大夫都察院協理院事左僉都御史
籍貫 河南衛輝府新城縣
字號 字尚賢,號靜齋
出生 嘉靖戊戌七月二十九日
逝世 萬曆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配偶 元配劉氏、繼配楊氏,累封恭人
親屬 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子)梁旭徵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梁問孟(1538年—1607年),字尚賢,號靜齋河南衛輝府新城縣人,軍籍。

生平

梁問孟七月二十九日生,行一,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名,以《易經》在二十八歲時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名進士[1]。吏部觀政。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梁問孟獲授浙江西安縣知縣,隆慶四年(1570年)八月選授刑科給事中,次年(1571年)四月升戶科右給事中,十月升刑科左給事中,負責巡視京營,上陳營務十二事,又彈劾太僕寺卿楊賢衰老、通政司右參議王汝言庸劣,結果楊賢致仕,王汝言降職。六年(1572年)閏二月他再升兵科都給事中,萬曆帝繼位後於七月外任福建右參政,因父親逝世回鄉。

萬曆三年(1575年)八月梁問孟服闕,除授四川右參政駐守順慶,六年(1578年)八月升四川按察使,七年(1579年)九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入覲後在八年(1580年)正月考察,六月調官陝西按察使,兩個月後就因違禁使用馳驛降三級。十年(1582年)六月,他得起補為湖廣右參議僉事,九月升官本省按察司副使,十一年(1583年)八月升為山西左參政,十二年(1584年)二月又升山西按察使,同年十一月升陝西右布政使。十三年(1585年)擔任陝西鄉試提調官,代左布政使入覲,十四年(1586年)正月補升左布政使,很快在三月晉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十六年(1588年)十月升為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得蒙恩賜宴,未滿一個月因母親去世回鄉。十九年(1592年)七月被巡視寧夏邊務的尚寶司司丞兼御史周弘禴參奏被罷職,到三十五年(1607年)去世,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賜祭葬一壇,四十七年贈左副都御史。

家族

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具慶下,妻劉氏,繼妻張氏;弟聘孟;賔孟。

註釋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梁問孟,字尚賢,治《易經》,二十八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名進士。七月二十九日生,行一,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具慶下,妻劉氏,繼妻張氏;弟聘孟;賔孟。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