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得沙共和國中央革命政府
格勒得沙共和國中央革命政府[a]於1935年10月成立於西康綏靖城(今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縣[b]),隸屬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政府,是一個由長征途中的紅四方面軍協助成立的藏族(嘉絨人)政權。實際控制範圍包括丹巴、懋功、撫邊、四土、綽斯甲、綏靖、崇化等地[3]。嘉戎語被定為官方語言,並有國旗。在紅軍的幫助下,格勒得沙政府還建立格勒得沙革命軍、綏靖回民支隊等武裝組織。1935年12月,組建格勒得沙革命黨,其黨章提出沒收軍閥、地主階級的財產分給格勒得沙;取消苛捐雜稅,實行統一累進稅;信教自由(限於喇嘛教;反對基督宗教);男女平等;成立格勒得沙革命軍保衛格勒;發展格勒文化,辦格勒學堂;各民族一律平等」等主張。[3]
1936年7月,紅軍離開康北和川西北後,格勒得沙共和國中央革命政府解散[3]。
領導成員
主要是藏族人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