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婦女
常規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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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產婦死亡數 (每10萬活產嬰兒) | 300 |
國會女性占比 | 38.5% (2012年) |
女性勞動參與率 | 38.4% (2011年) |
性別不平等指數 | |
數值 | NR |
東帝汶傳統上是一個父權社會[1],因此東帝汶女性受到較多的限制。家庭暴力、強姦和性奴隸是東帝汶婦女常見的苦難。
傳統角色
東帝汶女性被期望留在家中而不能獨自外出[1][2],而且女性在經濟上依賴於丈夫[3]。
家庭暴力
2010年,政府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開展了一項旨在提高公眾意識的教育活動,但未能保護女性[3]。 女性在控告家庭暴力案件時面臨很多挑戰,譬如:她們在經濟上依賴丈夫,離婚後很難生活下去、社會將家庭暴力視為私人問題、有些女性甚至不知道家庭暴力是犯罪、法院堵塞家庭暴力案件及肇事者的判刑過於寬鬆。 基於這些挑戰,家庭暴力問題仍然普遍存在[3]。
強姦和性騷擾
不少東帝汶女性在婚姻或其他親密關係中面臨強姦,更糟糕的是,34%的女性經歷過任何類型的強姦,59%的強姦男性表示他們在青少年時期和青春期強姦女性[4]。
參考資料
- ^ 1.0 1.1 Hays, James. 東帝汶婦女. Facts and Details. 2008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9) (英語).
- ^ 克魯克, 馬特. Rights – East Timor: Women Learn the Political Ropes. 國際新聞社. 2009年7月27日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2) (英語).
- ^ 3.0 3.1 3.2 布勒, 史蒂芬妮. Domestic violence laws in East Timor failing to protect women, perpetrators often unpunished, NGOs say. 美國廣播公司. 2013年11月8日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12) (美國英語).
- ^ Warner, Xian. 新研究揭示了東帝汶對女性的暴力行為模式. Asia Foundation. 2015年12月9日 [2018-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1) (英語).
其他讀物
- Martins da Silva, Mira and Susan Kendall. 《東帝汶女性問題:印度尼西亞佔領的後果》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02年2月18日 - 2002年2月22日 , 雪梨大學, 澳洲.
- 《美拉尼西亞和東帝汶對女性的暴力行為:國際經驗教訓評述》, Office of Development Effectiveness, AusAID, 澳洲政府, 頁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