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鶴年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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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鶴年(1827年—1890年),字子和,號雲樵奉天義州(今義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李鶴年為道光二十四年甲辰科舉人,二十五年(1845年)進士,由翰林院編修御史,轉給事中。因父喪停職。守喪結束後,受命前往河南辦理軍務。同治元年(1862年),任常鎮通海道,代理河南按察使,調直隸布政使。同治四年(1865年),擢湖北巡撫,又調河南巡撫。同治五年八月(1866年9月),賴文光部東捻與張宗禹部西捻在開封沖破沙河及賈魯河防線,大敗李鶴年軍。捻軍過陳留,躍進山東。經過多年追剿,平定捻軍。同治十年(1871年),擢為閩浙總督。次年,上京朝見,賜紫禁城騎馬待遇。不久,代理福州將軍,兼福建巡撫光緒元年(1875年),調任河東河道總督,同時代理河南巡撫。光緒七年(1881年),正式擔任河南巡撫,仍兼河督一職。光緒八年(1882年)鐫刻立石,撰《朱仙鎮新河記碑》,記載賈魯河的水系構成和河道變遷。光緒十年(1884年),因事降職。光緒十三年(1887年),又代理河督,黃河再度決口,與前任河督成孚一同被發往軍台效力[1],不久釋歸,賞三品銜。光緒十六年(1890年)卒。宣統元年(1909年),恢復原官。

祖父李蔚秀,刑部員外郎;父親李維藩,道光癸巳進士,禮部郎中。

注釋

  1. ^ 《清史稿》卷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