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寧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連寧(1954年),男,江蘇沛縣人,生於廣西南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2]

生平

1978年,李連寧考入西南政法大學。1985年自廈門大學法律系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工作,歷任教育部法規司副司長、基礎教育司司長、部長助理等職務。他長期投身教育法制建設、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管理等項工作,曾經參與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教育方面的法規政策的制訂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教育改革發展。[2][1]

2003年,李連寧當選為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2004年,李連寧任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2008年3月,當選為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隨後出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2][1]2013年3月,當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3]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免去李連寧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任命李連寧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4]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人大副秘书长回应网友 将监督央企地王等问题. 和訊網. [2010-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7). 
  2. ^ 2.0 2.1 2.2 紀佃澎. 光荣与梦想——我所知道的西政七八级同学. 西南政法大學校友會. [2008-03-17]. [永久失效連結]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 [2013-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17). 
  4. ^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人民網. 2015-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