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公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在公

大明直隸旌德縣知縣
籍貫 浙江嘉興縣
字號 字養白,一字古理,號養白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李在公(?—?),字養白,一字古理,號養白浙江嘉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進士[1][2]。授福建同安縣知縣。因與同知不合被劾,後來補東鄉,再補旌德,罷歸[3]

家族

曾祖父李文敏;祖父李洪;父親李律[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嘉興府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銜
前任:
柴堯年
明朝同安縣知縣
1592年-
繼任:
曾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