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代議制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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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實行多黨議會制代議制民主新加坡總統國家元首新加坡總理政府首腦。內閣對新加坡國會負責。

新加坡代議制民主始於1940年代,當時立法機構中的民選席位逐漸增加,1958 年完全由選舉產生的新加坡立法議會成立。新加坡必須定期舉行議會選舉,並且以普選的方式選出議員。

新加坡的行政部門由總統和由總理領導的內閣組成。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

自新加坡獨立以來,執政黨人民行動黨在歷次選舉中的支持率維持在60%至70%。[1]

新加坡公民言論自由新加坡憲法第14條英語Article 14 of the Constitution of Singapore保障。

參考文獻

  1. ^ Map of Freedom in the World: Singapore (2019). 自由之家. [3 May 2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