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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語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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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語言學(英語:descriptive linguistics),或描述語言學[1]是一種結構主義語言學,持有這一觀點的語言學家,旨在對一段時間內的特定的語言或方言作全面、客觀、系統的描述。

描寫語言學常與更為傳統的規範語言學做比較,前者注重語言的現實用法,後者注重按理想狀態規定語言。

特點

描寫語言學是逐步形成的,在不同時期理論也有所不同,其學術觀點也並不一致,總的來說,其共同特點是:

  • 反對心靈主義,主張行為主義
  • 主張共時的描寫和分析方法的研究
  • 著重形式分析,運用分布和替代法,從話語中分離出音素語素,並加以歸類
  • 注意研究口語

歷史

在20世紀初期,美國的語言學家與歐洲的語言學家在學術觀點上大多是一致的。1911年,一些語言學家在調查印第安語後出版了《美洲印第安語手冊》的第一卷。鮑阿斯在書中的序言對美國的語言學發展影響很大,他要求人們擺脫傳統的語言學概念和方法,強調要對語言事實要作客觀的描寫,也由此開創了描寫語言學的道路。

其後,鮑阿斯的學生薩丕爾主張把口語記錄下來作為素材,然後對其作客觀研究。1924年,鮑阿斯、薩丕爾等人發起成立了美國語言學會,學會中的語言學家大致可分為新語法學人類語言學兩派,前者繼承了輝特尼的傳統,後者接受了薩丕爾的學說。描寫語言學正是以這些人為核心逐步發展起來的。

描寫語言學在1930年代-1950年代在美國的語言學研究中占有統治地位。

1933年,布龍菲爾德英語Leonard Bloomfield出版了《語言論》,從行為主義的立場出發,認為語言是一系列刺激和反應的行為,主張通過形式特徵來描寫語言結構,反對用心理因素等非語言學的標準來分析語言。在共時分析中應該排除歷時的因素。這些觀點被美國描寫語言學的信奉者視為教條,這本著作也被認為是描寫語言學正式誕生的標誌,因此也有人稱這個學為「布龍菲爾德學派」。直到1950年,美國描寫語言學走向成熟,理論基本上建立在行為主義基礎上,並反對前一時期的心靈主義,提出了一些結構分析的方法和技術。

1951年,海里斯出版了《結構語言學的方法》,提出了一整套語言結構分析的理論和方法,它也被認為是繼布龍菲爾德之後「美國新語言學的發言人」。這以後的時期也被稱為「後布龍菲爾德時期」。

1957年,喬姆斯基在《句法結構》一書介紹了生成語法,隨後又提出轉換-生成語法理論,對描寫語言學形成了挑戰。

參考文獻

  1. ^ 描写语言学 术语在线—权威的术语知识服务平台. termonline.cn. [23 July 20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2).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