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白旗、插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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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白旗、插紅旗,也稱插紅旗、拔白旗,是1958年大躍進中的一種作法。涉及人數不詳。

始末

1958年5月8日,毛澤東中國共產黨八大二次會議上第一次提出,要學習列寧,要敢於插紅旗。6月1日,《紅旗》創刊號發刊詞說:「更高的舉起無產階級的革命紅旗」,「毫無疑問,任何地方,如果還有資產階級的旗幟,就應當把它拔掉,插上無產階級的旗幟。」各地迅猛開展「拔白旗、插紅旗」運動。大批幹部、群眾、專家、教授被打成「白旗」。11月,第一次鄭州會議中共中央「糾左」,「拔白旗、插紅旗」運動實際結束。

1962年4月18日,周恩來在《我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新發展》報告中指出:對於「拔白旗、插紅旗」提法,「中共中央應該承擔這個責任」。4月27日,中共中央下發《關於加速進行黨員、幹部甄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凡是在拔白旗、反右傾、整風整社、民主革命補課運動中批判和處分完全錯了和基本錯了的黨員、幹部,應當採取簡便的辦法,認真地、迅速地加以甄別平反。」隨後,絕大多數人平反。

江蘇省1961年10月至1962年底,共甄別、平反21萬餘幹部黨員,占受批判、處分幹部黨員總數的約98%,全部或部分平反受批判、處分群眾22.9萬多人。[1]

參考文獻

  1. ^ 尤國珍. “拔白旗、插红旗”运动始末. 黨史博採(紀實). 2007, (9): 27-29 [2018-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