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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綸 (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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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綸(16世紀—17世紀),道羽福州府閩縣[1]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綸是隆武元年(1645年)的恩貢隆武帝看到他的試策,認為其文真實經濟,可以施行,並選為庶萃士,獲授國子博士,與艾逢節共事[1][2]福京失陷後他不再出仕,為父母守喪後一夜白頭,終身不吃肉喝酒,清朝朝廷不能處理他的田租,寫下作品也沒有留傳[3][4]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同(艾逢節)時冑監之可紀者:張綸,字道羽,閩縣人。隆武元年恩貢。上見其試策,謂為真實經濟,可措施行。與十義士同選庶萃士,授國子博士。
  2. ^ 《福建通志列傳選·卷六》:張綸字道羽,閩縣人。唐王入閩,以恩貢生試策;王謂其真實經濟可措施行,授國子監博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福京亡,杜門不仕。居父母喪,一辰毀骨立鬚髮盡白。服終不茹酒肉終身。有田租自給,國亡後,佃逋過半,竟不肯治。
  4. ^ 《福建通志列傳選·卷六》:唐王敗,杜門掃軌。居父母喪,哀毀骨立,須發為白。服闋,猶不茹酒肉終其身。有田租自給;兵荒後,佃逋過半,綸終不肯治之。初為諸生,積餼金二十年,置田若干畝;供宗祠祭祀外,周族人不足者。析產,以膏腴讓弟縉,人咸多焉。著述甚富,皆韜藏不出。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福建通志列傳選》·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