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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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序九(1920年—2017年),曾用名張應選,化名李白民重慶長壽人,中國經濟法學家,商標法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生平

1920年生。重慶長壽人。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他積極從事抗議美軍、反對蔣介石的學生運動。194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經被國民黨逮捕[1]。1949年畢業於重慶大學[2]。1953年調入西南政法學院任教,歷任民法教研究室、經濟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曾主講民法、經濟法、司法會計等課程[3]。兼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顧問、中國經濟法學會理事等職。1985年9月獲頒四川省「勞動模範」稱號。1988年離休[4]

因病醫治無效,於2017年10月2日上午8時18分在重慶去世,享年97歲[5]

出版物

主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講義》、《經濟法教程》、《經濟法概論》、《商標法教程》等。代表性論文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本質和作用》(合寫)、《論無效經濟合同》、《經濟法律關係》等。

參考文獻

  1. ^ 张序九:中国经济法学奠基人之一. 西南政法大學. 2012年3月26日 [2019年11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9月20日). 
  2. ^ 王玉明 (編). 《中国法学家辞典》. 中國勞動出版社. : 第372頁. 
  3. ^ 我国经济法学开拓者之一、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张序九逝世. 中國社會科學網. 2017年10月9日 [2019年11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11月15日) –透過澎湃新聞. 
  4. ^ 我国经济法学开拓者张序九教授逝世 曾获西南政法大学特别贡献奖. 重慶晨報. 2017年10月10日. 
  5. ^ 讣告. 西南政法大學. 2017年10月2日 [2019年11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