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帽局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之一。主管宮中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藩王前往封地諸旗尉帽靴。[1]
發展
洪武十二年(1379年)成立,設置大使、副使等官職。十七年,定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二十八年,大使改為正五品,左、右副使改為從五品。後改置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
官制
- 掌印太監,一員;
- 管理,無定員;
- 僉書,無定員;
- 掌司,無定員;
- 監工,無定員。
人員
洪武時期
建文時期
永樂時期
洪熙時期
宣德時期
正統時期
景泰時期
天順時期
成化時期
弘治時期
黃瑜[2]
正德時期
商得保(右副使)[3]
嘉靖時期
隆慶時期
萬曆時期
泰昌時期
天啟時期
崇禎時期
參考文獻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4):「巾帽局,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掌宮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籓王之國諸旗尉帽靴。」
- ^ 《明故尚膳監太監黃公墓志銘》:「及今上嗣位之初,念公舊臣,忠誠雅淨,有輔翼績,命掌巾帽局印。」
- ^ 《大明故內官監太監羅公塔銘》:「名下官:內官監右少監藍泰、酒醋面局右副使銀保、惜薪司左司副孫和、巾帽局右副使商得保,奉御孫鋪等9人,勇士羅傑等16人。正德四年二月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