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壯
崔大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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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榮王府審理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
字號 | 字純理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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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大壯(16世紀—16世紀),字純理,廣東廣州府番禺縣員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崔大壯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廣東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565年)授寧遠知縣,奉命清丈民田,平均地方糧稅,寬減永樂鄉等地的堆糧,流民因此回歸復業,人們感德為他立祠祭祀,題名「崔侯遺愛」[2],隆慶四年(1570年)調枝江知縣,陞榮王府審理,辭官回鄉二十多年才去世,享年七十七歲[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列傳九
- 嘉慶《寧遠縣志》·卷六·名宦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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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恆顏 |
明朝寧遠縣知縣 1565年-1570年 |
繼任: 蕭茲 |
前任: 冷文煜 |
明朝枝江縣知縣 1570年-1571年 |
繼任: 耿師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