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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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已公布多批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全省共有12座。

  • 第一批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1991年公布,共3個):大同市(1982年列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平遙縣(1986年列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太原市(2011年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1])。
  • 第二批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1993年公布,共4個):新絳縣(1994年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代縣(1994年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祁縣(1994年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渾源縣
  • 第四批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2014年公布,共1個):汾陽市[2]

參見

參考

  1. ^ 《國務院關於同意將山西省太原市 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2011-03-17
  2. ^ 汾阳获批山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國家文物局. 2014-07-09 [2023-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