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岩自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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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岩自殺事件是一宗發生在中國的自殺事件,女主角姜岩(1976年6月20日-2007年12月29日)由於丈夫王菲的外遇而自殺身亡。2008年1月初,與事件相關的網絡文章——《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BLOG日記》在中文網絡論壇開始流傳[1],事件在中國社會引發了關於婚外情的討論和道德爭議。

王菲在妻子姜岩死後起訴的,三件關於侵犯名譽的民事案件,又被稱網絡暴力第一案[2]人肉搜索第一案[3]

涉事人物

  • 姜岩(1976.06.20~2007.12.29),女,北京人,曾就讀於外交學院法語專業,之後於某外資企業就職。自殺亡故時年31歲。
  • 王菲(1980~),男,成人自考大專學歷,姜岩丈夫。
  • 東方恩納(1985~),女,王菲的婚外情對象,亦是王菲的同事。

生平與婚姻

姜岩於1998年畢業於外交學院外語系法語專業,畢業後曾去非洲工作兩年,後曾去深圳,不久返回北京,進入著名的雪鐵龍公司工作。2002年,姜岩與初中學歷、生於1980年的王菲通過網際網路相識相戀。二人租房同居,期間姜岩承擔主要房租、家用並給予王菲生活上很多補貼。後王父出學費供王菲讀自費的成人大專。姜岩承擔了王菲讀書期間的生活費用,包括和同學吃喝的費用及上學放學的打車費。

在這段時間,王菲以本人名義購期房一套,即遠洋天地68號樓2406室。二人於2004年初入住。同時,王菲大專畢業,進入奧美廣告工作[4]。由於工作表現突出而不斷升職加薪,但因為生活奢侈,主要家用仍由姜岩承擔。

2006年初,經過五年戀愛,姜岩提出結婚,王菲不同意,其家人也因為姜岩年齡較王菲大四歲而反對。之後姜岩提出分手,王菲家妥協,同意二人結婚。但沒舉行儀式和酒席。2月22日[2],兩人登記結婚。

據王家聲稱,婚後,王家與姜岩關係冷淡,雙方很少直接聯繫,這可能導致了後來王家一邊倒地站在第三者一邊要求姜岩和王菲離婚。

婚外戀事件

2007年中,王菲因工作忙而經常夜不歸宿,引起夫妻間的一些矛盾。後王菲自稱因工作壓力大而生病,但沒有任何生理症狀。王菲生病期間,姜岩曾悉心照料。但王菲白天睡覺,晚上折騰姜岩,並不分時間場合要求姜岩陪伴他,使得工作壓力也很大的姜岩漸漸感到吃力,亦指責王菲裝病。導致二人矛盾加深。

與此同時,王菲跳槽到盛世長城廣告公司,與公司23歲的女同事東方恩納相識。五六月間,二人關係漸漸曖昧,並發生了性關係。

2007年十一假期,王菲公司組織去義大利旅遊。為旅遊玩樂之需,王菲問姜岩索要了她赴法國開年會用的歐元積蓄。在羅馬,王菲與東方雙宿雙飛,並拍下了親密照片。

走向自殺

2007年10月21日,姜岩無意中發現王菲與東方的親密合影,質問王菲。王菲不得不承認和東方的婚外戀,但隱瞞已經發生性關係的事實。雙方激烈爭吵[4]。次日,姜岩在博客中用隱諱的語言表示要自殺,但未引起朋友注意。這篇博客被視為死亡博客的第一篇[4]。姜岩博客名為「北飛的候鳥」[2]

10月26日,姜岩正式鎖定博客,使得他人無法瀏覽[4]。同時寫下日誌,表達了兩個月後自殺的決心。但對王菲仍抱有一線希望,不願離婚。不久,王菲謊稱已與東方分手,以換取姜岩同意離婚,但被姜岩識破。

11月11日,王菲趁姜岩不在家,偷偷搬走,並帶走夫妻聯名的存摺等貴重物品。此後王菲一直住在父母家中。東方恩納也搬來與王菲同住,得到了一直想擺脫姜岩的王菲父母的喜愛。王菲母稱之為「可愛的小天使」。此後王菲一直設法避免和姜岩聯繫,姜岩數次簡訊,電話聯繫,都遭冷遇,後姜岩到王菲公司找王菲面談,仍然沒有結果。後王家也不斷給姜岩施加壓力,要求她「顧全大局」,和王菲離婚。種種挫折,導致姜岩的希望全部破滅,悲觀厭世,自殺的決心牢不可破。但與此同時,姜岩為了自尊,仍隱瞞父母、姐姐、朋友、同事,導致大多數人未能及時發現她的問題。她在日誌中詳細記載了自己的心路歷程。[5]

兩次自殺及死亡

2007年12月26日,姜岩給博客解封。並貼上王菲和東方恩納在羅馬的親密照片。將自己兩個月來的經歷坦誠托出。12月27日,姜岩服下三百片「舒樂安定」後自殺[4],因對醫學常識缺乏了解,藥效遠未達到致死劑量。同時,姜岩的姐姐因為一直沒找著姜岩而著急,聯繫王菲,終於及時趕到遠洋天地的家中。姜被喚醒後,因藥效副作用脾氣暴躁,歇斯底里,與王菲發生激烈口角。王菲當面承認已經與東方恩納有性關係,進一步刺激了姜岩。經歷了一天的哭鬧,王菲離去。由於藥效發作和精神極度疲憊,姜岩從12月28日中午睡到晚上,12月29日又昏睡了一整天。在父親和姐姐的勸慰下,姜岩同意以後不再自殺,並燒了王菲的衣物。

12月29日下午5點半,姜岩醒來,本已經逐漸平靜。但收著王父的簡訊後,其情緒再次激動,衝到位於光華長安大廈的王菲公司,與其理論。二人發生肢體衝突,王菲被推倒。此時,王菲仍和東方恩納通簡訊,姜岩狂怒之中奪下其手機。後王菲逃竄。王菲家人及東方恩納不知道其手機在姜岩手上,一再給該手機打電話,在與姜岩通話過程中爭吵愈加激烈,問題的焦點轉移到王菲父親縱容兒子上。

12月29日晚上10點左右,姜岩與王父通電話,王父不斷以尖刻言辭刺激姜岩,致使已經放棄輕生念頭的姜岩再度失去理智。在姜岩姐姐上廁所期間,姜岩掛斷電話,從24樓上跳下自殺,當場死亡。

事發後

姜岩的後事

姜岩死後,王菲一直稱病不敢露面。而事情在網上被披露後,很快成為2008年初中國網際網路上最熱門的事件之一。天涯社區大旗網等網絡社區,以及全國各地的地方社區門戶都在討論這個事件。大旗網亦對事件展開調查[1]。大旗網在1月14日製作了《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BLOG日記》專題網頁,使用了當事人真實姓名、照片等[2]

1月10日,天涯社區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2]。姜岩姐姐的公開信在一周內,點擊即超過五十萬次。而姜岩的博客上也很快突破了五千條留言。百度「姜岩」貼吧、新浪網站等地亦皆有上萬條留言。除網絡流傳外,數日內,包括《新京報》、《京華時報》、鳳凰衛視中央電視台等十餘家有影響的媒體陸續對此事進行了報導,引起了公眾強烈的反響。

在高漲的輿論壓力下,1月11日,王菲和東方恩納被奧美廣告停職。1月14日,一位自稱是王菲同事的網友在天涯論壇發帖,描述姜岩自殺後王菲「正常上班,很開心的樣子。每天工作、和東方[東方恩納]一起吃午飯、在公司打遊戲」。此則帖文真實性無人考證,但進一步刺激網絡輿論。奧美廣告後責令兩人辭職,兩人因此銷聲匿跡。網友目擊絡流傳,二人在上海購物、逛街的說法,被王菲否認[1]

由於姜岩屬於非正常死亡,公安部門需要丈夫的簽字,而王菲躲著不肯露面,導致姜岩的屍體遲遲未能入土。這也成為姜王兩家爭執的焦點。1月11日,張樂奕以姜岩博客的名字申請了一個域名,開通「北飛的候鳥」網站[1]

1月19日,王菲作為乙方與姜岩父母作為甲方簽訂關於姜岩後事處理的《協議書》。該協議第三部分第1條內容為「對於婚後乙方的不忠行為及以後發生的不幸事件,乙方向甲方表示誠摯的歉意」[2]

1月20日,姜、王兩家通過代理人達成一致,雙方在姜岩墓地選擇、賠償等方面已無異議。因簽訂保密協議,雙方均未對外透露賠償數額[1]。1月22日,姜岩的姐姐發表「祝願每一個家庭和美」的公開信,聲稱已經與王家達成協議,姜岩將於日內下葬。但對方要求保密。而據知情者爆稱,達成的協議對姜家仍然不公平,姜家接受是為了使姜岩儘快下葬。這進一步激起了討論的熱潮[6]。25日,姜岩在親人及一些生前朋友的送行下,北京盛唐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朝陽分部舉行遺體告別儀式[1],正式葬於北京香山的金山陵園七號護欄,一排四號。 至此,姜岩事件暫時告一段落。

王菲的起訴

在事發的一段時間內,一些激憤的網友,在網上張貼出了「人肉搜索」得到的王家及東方的個人信息,包括電話住址等。不斷有人打電話給相關人等,由於網絡信息真偽參半,也不免騷擾旁人。另一些網友到王家抗議,並在門口用油漆寫上「殺人償命」、「無良王家,逼死賢妻」等字樣。這些舉動也引起了一些關於隱私權網絡暴力問題的爭議。

2008年3月15日,天涯社區將《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及相關回覆帖子刪除[2]。3月28日(或說3月18日[2]),王菲委託律師,以「北飛的候鳥」、大旗網天涯社區3家網站發表、刊載對他及家人進行「侮辱誹謗」的文章為由進行起訴,並索要精神損害賠償13.5萬元[7]。案件號分別為[2008]朝民初字第10930號、[2008] 朝民初字第29276號、[2008] 朝民初字第29277號[2]。4月17日,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亞運村法庭開庭審理。根據相關報導,17日上午的庭審中,雙方「幾乎全部圍繞著是否因為王菲有『第三者』才導致姜岩自殺而展開」[7]

2008年12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張樂奕在披露王菲婚姻不忠行為的同時,披露王菲的姓名、工作單位名稱、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亦構成了對王菲隱私權的侵害。認定張樂奕以披露王菲隱私的方式造成了對王菲名譽權的侵害。「北飛的候鳥」網站登載的《靜靜的》一文行為不構成對王菲的侮辱。 法院判決:被告張樂奕停止對原告王菲的侵害行為,刪除刊登在「北飛的候鳥」網站上的《哀莫大於心死》、《靜靜的》、《心上的月光》三篇文章及原告王菲與案外人東某的合影照片;在「北飛的候鳥」網站首頁上刊登向原告王菲的道歉函;賠償原告王菲精神損害撫慰金五千元、公證費用六百八十四元。北京凌雲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停止對王菲的侵害行為,刪除大旗網《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後的BLOG日記》專題網頁;在大旗網首頁對王菲刊登道歉函;賠償王菲精神撫慰金三千元、公證費用六百八十三元。王菲基於天涯社區侵權提出的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工資損失、公證費及精神撫慰金等請求沒有被法院支持。宣判後,張樂奕代理人當庭提起上訴[2]

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終審宣判,判決最終確認張樂奕侵害王菲名譽權的事實成立,判令張樂奕刪除「北飛的候鳥」網站上的侵權文章、在「北飛的候鳥」網站上對王菲賠禮道歉並王菲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公證費共計5684元[3]

資料來源

  1. ^ 1.0 1.1 1.2 1.3 1.4 1.5 特約撰稿:丁一鶴. 人肉搜索引擎启动网络暴力. 新浪網,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2008-05-05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簡體中文).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石岩. 丈夫出手状告网站侵权网络暴力第一案宣判 王菲获赔精神抚慰金8千元. 責任編輯:陳思. 中國法院網. 2008-12-18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簡體中文). 
  3. ^ 3.0 3.1 “人肉搜索第一案”终审宣判 维持原判. 責任編輯:楊俊傑. 中國法院網. 2009-12-24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簡體中文). 
  4. ^ 4.0 4.1 4.2 4.3 4.4 特約撰稿:丁一鶴. 死亡博客案当事人解密白领自杀始末. 新浪網,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2008-05-05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簡體中文). 
  5. ^ 存档副本. [2008-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04). 
  6. ^ 存档副本. [2008-0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2-01). 
  7. ^ 7.0 7.1 特約撰稿:丁一鶴. 丈夫出手状告网站侵权. 新浪網,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2008-05-05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簡體中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