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鴻臚
大鴻臚,中國古代官名,雅稱睡卿[1]、客卿[2],秦代時稱典客,漢景帝中六年時改名大行令,至漢武帝太初元年時改名為大鴻臚,為掌理「蠻夷」事務,亦即外交事務的機構,下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王莽一度將之改為典樂,魏晉南北朝時此單位有時設置有時廢除,至北魏時尚有此官,隋代以後廢除,改為鴻臚寺卿,但所職掌職務已有所不同,作為鴻臚寺主官的鴻臚寺卿,主要掌朝會儀節等。
大鴻臚列表[3]
腳註
- ^ 北宋·王得臣,《麈史》(卷3):「七寺閒劇不同。大府為忙卿,司農為走卿,光祿為飽卿,鴻臚為睡卿。蓋忙卿所隸場務,走卿倉庾,飽卿祠祭數頒胙醴,睡卿掌四夷賓貢之事。」
- ^ 南宋·洪邁,《容齋四筆》(卷15):「唐人好以它名標榜官稱,今漫疏於此,以示子姪之未能盡知者。太尉為掌武,司徒為五教,司空為空土,侍中為大貂,散騎常侍為小貂,御史大夫為亞台、為亞相、為司憲,中丞為獨坐、為中憲,侍御史為端公、南牀、橫榻、雜端,又曰脆梨,殿中為副端,又曰開口椒,監察為合口椒,諫議為大坡、大諫,補閉今司諫。為中諫,又曰補袞,拾遺,今正言。為小諫,又曰遺公,給事郎為夕郎、夕拜,知制浩為三字,起居郎為左螭,舍人為右螭,又並為修注,吏部尚書為大天,禮部為大儀,兵部為大戎,刑部為大秋,工部為大起,吏部郎為小選、為省眼,考功、度支為振行,禮部為小儀、為南省舍人,今曰南宮,刑部為小秋,祠部為冰廳,比部為比盤,又曰昆腳、皆頭,屯田為田曹,水部為水曹,諸部郎通曰哀烏、依烏,太常卿為樂卿,少卿為少常、奉常,光祿為飽卿,鴻臚為客卿。」
- ^ 含大行令
參考文獻
- 王得臣,《麈史》
- 洪邁,《容齋四筆》
- 黃本驥《歷代職官表》(臺北,樂天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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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者為明清五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