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寨柏家祠堂
土寨柏家祠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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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272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土寨柏家祠堂位於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土寨柏家祠堂位於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花叢鎮土寨村,是柏氏家族用來供奉祖先牌位和祭祀聚會的場所。祠堂建築面積237平方米,座西北向東南,呈三合院佈局。由正堂、左、右廚房組成。正堂:面闊3間16.5米,進深1間3.5米,簷高5米,土木結構,當心間和次間為抬粱式,單簷廡殿頂,左、右稍間為穿鬥粱架,單簷歇山式,小青瓦屋面,簷高4米。施條形窗花4組,廊道柱礎為束腰,平面呈八邊形,淺浮雕刻戲劇人物、寶瓶、書卷等吉祥花卉圖案。祠堂傍山而建,錯落有致,俯瞰屋面,鱗次櫛比,蔚為壯觀。柏家祠堂和神主碑,工藝精湛,用料考究,古樸凝重,具有濃厚的地方特色,實為川東北鄉土建築之佳作[1][2]。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