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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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組 長 丁薛祥(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2) 吳政隆(國務院秘書長)
辦公室主任 吳政隆(兼)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辦事機構 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
聯絡方式
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
 實際地址 北京市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2018年

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成立的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負責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協調工作。

沿革

2013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對外發布,並且成立了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小組的工作主要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導,未實行集中辦公。[1][2]

2015年4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5〕29號),宣布「國務院決定將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名稱改為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3]

2018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8〕65號),宣布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改為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協調小組下設精簡行政審批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激勵創業創新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改善社會服務組5個專題組和綜合組、法治組、督查組、專家組4個保障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4]

職責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通知》規定,該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在各地區各部門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的基礎上,統籌研究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擬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的有關重要事項,協調推動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地方相關工作,督促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改革措施。」[3]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規定,該小組的主要職責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在各地區各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礎上,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擬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的有關重要事項,協調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督促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社會創造力。」[4]

組成人員

機構設置

辦事機構

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下設綜合組,設在國務院辦公廳,對外以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名義開展工作。

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辦事機構是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歷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是:

專題組

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下設6個專題組[3]

  • 行政審批改革組:負責牽頭推進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規範行政審批行為,防止和糾正變相審批,約束自由裁量權,提高政府服務水平。
  • 投資審批改革組:負責牽頭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和規範前置中介服務,推進並聯審批,積極探索投資項目清單管理模式,運用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等技術手段加強監管。
  • 職業資格改革組:負責牽頭推進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規範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加強對職業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管。
  • 收費清理改革組:負責牽頭推進收費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費項目,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完善收費監管制度。
  • 商事制度改革組:負責牽頭深化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完成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號」改革,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深入推進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的改革。
  • 教科文衛體改革組:負責牽頭協調推動教科文衛體領域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的措施,研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按照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麼、怎麼管」的意見和措施[3]

各組組長、副組長是:

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下設5個專題組[4]

  • 精簡行政審批組:「負責牽頭推進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放權方面,協調推進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繼續清理精簡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准等事項,推行區域評估、聯合評審、並聯審批等。監管方面,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審核並督促落實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服務方面,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打造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率。」
  • 優化營商環境組:「負責牽頭優化營商環境,提高綜合競爭力,打造競爭新優勢。放權方面,推進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擴大外資市場准入,促進民間投資,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監管方面,清理規範審批中介服務,全面推行依清單收費,完善收費監管制度,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服務方面,加強產權保護,推動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加快水電氣暖、銀行等公用事業領域改革,提升服務質量效率。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機制。」
  • 激勵創業創新組:「負責牽頭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升級版,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放權方面,協調推進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創新,賦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更大自主權,提高創新成果轉化效率,激發創業創新活力。監管方面,對新興產業量身定製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和標準規範,堅守安全和質量底線。服務方面,協調推動各類主體融通創新,破解創業創新融資難題。改革分配機制,健全保障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深化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就業和技能服務,完善對新就業形態的支持措施。」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負責牽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和完善市場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放權方面,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深化『多證合一』改革,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推行簡易註銷改革。監管方面,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規範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服務方面,發揮標準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強化標準體系,健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
  • 改善社會服務組:「牽頭負責協調推進教育、衛生健康、養老、社保以及社會管理等領域『放管服』改革,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放權方面,協調推進放寬服務業市場准入,調動市場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監管方面,強化對政府窗口服務的監督,加強公共服務質量監管。服務方面,簡化優化民生事項辦理流程和手續,推進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事項異地聯網辦理。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醫療』等模式,增強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輻射效應。」[4]

各組組長、副組長是[4]

保障組

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下設4個功能組[3]

  • 綜合組(協調小組辦公室):綜合組設在國務院辦公廳,是從國務院辦公廳及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集中辦公,對外以「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名義開展工作。負責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溝通協調各專題組工作,跟蹤了解、分析研究各專題組重點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協調小組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重大問題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向協調小組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和推動地方改革工作;收集匯總相關信息資料,編發工作簡報;聯繫新聞宣傳、網絡信息等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 督查組:負責督促檢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各項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核查督辦各專題組提出的部門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對有關改革反映強烈的問題。
  • 法制組:負責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措施進行法律審核,及時提出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方案,對清理的文件進行審核等。
  • 專家組:繼續沿用原有的職能轉變評估專家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擴充。主要任務是受協調小組委託,根據工作安排,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事項進行評估,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和建議[3]

各組組長、副組長是:

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下設4個保障組[4]

  • 綜合組:「負責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溝通協調各專題組、保障組工作,聯繫地方『放管服』改革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向協調小組提出工作建議;收集匯總相關信息資料,編發工作簡報;聯繫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
  • 法治組:「負責對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措施進行法律審核,及時提出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方案,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工作,及時將成熟的改革經驗制度化等。」
  • 督查組:「負責督促檢查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各項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核查督辦各專題組提出的部門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對有關改革反映強烈的問題。」
  • 專家組:「受協調小組委託,圍繞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開展理論研究,提供政策諮詢,對重點改革事項進行第三方評估,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建議。」[4]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解密: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是个啥小组?.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5-04-22 [2017-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7). 
  2. ^ 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迈出重要一步. 新華網. 2013-05-16 [2017-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9).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4月18日 [2017年2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3月24日).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国务院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澎湃新聞. 2018-07-25 [2018-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5). 
  5. ^ 5.0 5.1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立 张高丽任组长. 中國新聞網. 2015-04-21 [2017-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7〕71号). 中國政府網. 2017-07-24 [2017-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