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戰車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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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戰車砲,又稱戰車防禦砲(簡稱戰防砲,即「反擊戰車砲」),是指主要用於射擊、摧毀戰車或其他裝甲目標的火砲。
名稱
反戰車砲,英文作anti-tank gun。德文則稱為Panzerabwehrkanone,一般簡寫為Pak或PaK。日文和韓文皆稱其爲「對戰車砲」(日語:対戦車砲〔對戰車砲〕、韓語:대전차포/對戰車砲)。
歷史
最早的反戰車砲出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各國軍隊都沒有專門的反戰車砲,多用步兵野砲臨時充當反戰車砲對戰車射擊。
戰後歐洲各國在開始起步時的口徑都是20mm。瑞士索羅通(Solothurn)公司的蘇羅通ST-5機砲,厄利空(Oerlikon)公司的厄利孔20公釐機砲,丹麥的麥德森20公釐機關砲、義大利的布雷達M35機砲,荷蘭的哈依哈(HAIHA)公司和法國的貝克爾(Becker)公司,也都是這種口徑的火砲,且都是自動機關砲,穿甲能力15.24-25.4mm。
進入三十年代,各國推出了37公釐反戰車砲。如英國阿姆斯特朗(Armstrong)公司,瑞典博福斯(Bofors)公司、蘇聯1930年型(1-K)37公釐戰防砲、法國的皮托(Puteaux)公司、捷克斯洛伐克的斯科達(Skoda)公司,美國的M2E1式(法國「皮托」火砲的一種變型),日本的M1922式火砲。
隨即,歐洲各國發展了45公釐、47公釐反戰車砲。如蘇聯1932年型45公釐(19-K)反戰車砲,英國的比爾德莫(Beardmore)公司和威克斯(Vickers)公司、瑞典的博福斯公司、荷蘭的的哈依啥公司和波蘭的波契斯克(Poczisk)公司,義大利百祿47公釐反戰車砲。
二戰中期開始,反戰車砲從只有拖曳式演變為拖曳與自走兩類,後者伴隨戰車運動,以相近的運動力在戰場上摧毀敵人的裝甲車輛。前者的例子是納粹德國的PAK38型50公釐口徑戰防砲與PAK40型75公釐口徑戰防砲。後者的例子則有納粹德國的貂鼠式驅逐戰車,蘇聯的SU-85、SU-100等型號,美國的M-10、M-18、M-36等。
另外,Flak 18/36型火砲(即著名的88戰防砲)雖然時常被德國陸軍用以進行反戰車任務,但它並非戰防砲,而是一種高射砲。在其基礎上,德國萊茵金屬公司設計了PAK43型反戰車砲,其發展型KWK43型作為主砲安裝在著名的虎王戰車上。
在二戰後,反戰車砲的發展分為兩方面。過去小口徑的反戰車砲與反戰車槍由無後座力的武器取代,這些武器包含火箭筒、火箭推進榴彈以及無後座力砲。中大口徑反戰車砲由反戰車飛彈所取代,這些飛彈可由步兵攜帶或者是安裝在車輛上操作,但仍有極少數的反戰車砲現今仍服役著,如蘇聯/俄羅斯的2A45反戰車砲。
但因為可以發射唯一可較易貫穿間隙裝甲和反應裝甲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所以對於新一代的戰車攻擊效果最佳,但又因其笨重故最後變成由戰車來搭載,即演變成為戰車砲,並把戰車視為最佳的反戰車武器。
特性
反戰車砲也是加農砲的一個分支,特點在於砲口初速高,砲身較為低矮以降低被發現的機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許多國家都有設計與生產專門的反戰車砲給步兵單位使用,各國戰防砲幾乎全數採用37公釐口徑。隨著戰車的裝甲厚度逐漸增加,反戰車砲的口徑也水漲船高,射擊的彈藥種類也從單純的穿甲彈演變出成型裝藥與脫殼穿甲彈等設計。 為了提高砲彈初速,增大膛壓,追求更高的穿甲能力,二戰中多個參戰國還設計過數款錐膛反戰車砲,又稱口徑漸減砲管。此類砲的砲管內逕自砲膛至砲口呈逐漸減小的趨勢,使用形似APCR(但不相同)的,帶有特殊軟質金屬彈托和硬質彈芯的特種砲彈。擊發後,砲彈在砲膛的運動過程中受到身管口徑不斷縮小的影響,軟金屬發生變形,整個砲彈逐漸變細,而硬金屬彈芯逐漸突出。在這一個過程中,砲彈與砲膛緊密貼合,能夠獲得極大膛壓和初速。不過,由於錐膛砲的壽命較短(身管磨損嚴重),火砲和彈藥造價高昂而未能廣泛應用。這應該屬於反戰車砲追求穿甲能力的極端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