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兒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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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兒童日
The Universal Children's Day
兒童節的維基百科徽標
正式名稱世界兒童日
別名國際兒童日
參與者父母、老師、醫護人員、政府領導人、公民社會積極分子、宗教團體及社區長老、企業界領袖、媒體人士,以及年輕人和兒童
類型聯合國國際日
日期11月20日
時長1日
頻率每年
首次時間1954年,​70年前​(1954
相關節日兄弟姐妹節
國際青年日
國際女童日
世界無童工日

世界兒童日,聯合國於1954年設立的國際節日,旨在增進全世界兒童的凝聚力,提高兒童意識,改善兒童福利。

1924年9月24日,國際聯盟日內瓦大會上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為國際社會首次將兒童的基本權利帶入世界會議上討論。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宣言》。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以紀念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發表的《兒童權利宣言》,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支持下,承認兒童的基本權利。節日的目的旨在呼籲各國政府、企業和社區的領導者履行承諾,為現在及將來所有兒童的權利而行動起來,致力於實現每個孩子的每項權利。

歷史淵源與主旨

2011年,烏克蘭頓涅茨克的兒童節

「兒童日」的最初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與兒童權利的相關發展。到了1902年,瑞典教育改革家愛倫‧凱英語Ellen Key出版了她的《世紀的孩子》一書,將兒童的保護、需求和權利帶入了一個日益開明的公眾視野。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難民兒童在戰爭中受到了巨大苦難,尤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東歐所​​遭受的巨大變動。英國小學老師艾婕蘭泰·賈伯英語Eglantyne Jebb對此創立了「救助兒童會」,她堅信需要維護兒童的利益,因此起草了一個計劃,並於1923年發送給日內瓦國際聯盟[1]。1924年9月24日,國際聯盟大會通過了這項被稱為《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的憲章,這份文件明確指出兒童理應滿足的各項要求:健康的成長、飢餓的兒童可獲得食物、患病的兒童可獲得醫療保障,發育遲緩的兒童可獲得照料與教育,孤兒可獲得收容所的接納,以及可免於被剝削與壓榨[2]

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當時來自54個國家的代表通過了一項日內瓦保護兒童聯合聲明,主要是為了保護兒童的權利和幸福。隨著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成立以及1946年國際聯盟解散,《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沒有獲得通過,因此失去了其國際法律基礎[2]

1954年9月21日,第九屆聯合國大會上,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倡議下,各成員國決定在全世界範圍內設立一個兒童節。主旨是:保護兒童的權利、促進各國兒童之間的友誼和提醒各國政府反對殘害兒童、促進兒童成長、減少貧窮兒童等等。但是根據聯合國規定,兒童節並不具有約束效力,各成員國可以自主選定一天作為自己的兒童節。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全世界有145個國家有各自的兒童節日,但是日期不盡統一,而且慶祝的方式也不一樣[3]

1959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該宣言是在《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發表35年後,但它仍然不受國際法的約束。 197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該年為「國際兒童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Child)。在此過程中,波蘭政府為避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超過兩百萬的波蘭兒童慘遭無情殺害的慘痛歷史重演,在波蘭著名學者和波蘭駐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代表的亞當·洛帕特卡波蘭語Adam Łopatka的倡議下,成立了一個委員會起草一項兒童權利公約[4]。又過了十年,在198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後,使其根據國際法具有約束効力,此後的11月20日,聯合國將此日子定為「世界兒童日」。

2019年,聯合國為「世界兒童日」30周年紀念日發表致辭:[5]

近年的倡議

2000年,世界各國領導人概述了到2015年制止愛滋病毒蔓延的「千年發展目標」。儘管這適用於所有人,但主要目標是與兒童有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致力於實現適用於兒童需求的八個目標中的六個,以使他們都有權享受1989年兒童權利條約所規定的基本權利[6]。兒童基金會提供疫苗,與決策者合作以提供良好的保健和教育,並專門致力於幫助兒童和保護其權利[6]

2010年5月1日,安東尼.雷克就任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第六任執行主任,承諾將採取一切措施,以解決困擾世界兒童的問題,尤其是那些生活在衝突地帶的貧苦而又恐懼的數百萬兒童的問題[7]

2012年9月,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領導了兒童教育倡議[8]。他首先希望每個孩子都能上學,這是到2015年的目標[8]。其次,提高這些學校所掌握的技能。最後,實施有關教育的政策以促進和平,尊重和環境關注[9]。世界兒童節不僅是為了慶祝兒童的身份而舉行的一天,而且還向全世界遭受虐待,剝削和歧視形式暴力的兒童提高認識。在某些國家,兒童被當做勞動者,陷入於武裝衝突、流落街頭、遭受宗教、少數群體問題或殘疾之苦。受到戰爭影響的兒童可能因武裝衝突而流離失所,並可能遭受身心創傷。

潘基文在2015年對「兒童與武裝衝突」的問題上描述了以下違法行為:招募和雇用兒童兵、殺害和殘害兒童、囚禁和酷刑、性虐待、強迫招募和綁架,對學校/醫院的襲擊以及允許不人道主義手段接觸兒童,大約有2億3000萬兒童在5至14歲之間被迫從事童工勞動[10]國際勞工組織於1999年6月17日通過了《消除最惡劣形式童工勞動公約》,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11]。公約呼籲禁止和消除包括奴役、強迫勞動和販運兒童在內的最惡劣形式的童工,禁止讓兒童參與武裝衝突,從事賣淫、色情和毒品販運等非法活動以及危險工作[6][11]

國際兒童節旗幟

綠色的底色象徵著成長,和諧,生氣勃勃和豐富。最上方的藍色人形象徵著上帝,他賜予兒童和人類以博愛。紅黃黑白四色兒童人形代表著四個人種。兒童是種族,宗教,身體,心理和社會的多樣性達致和平與寬容的關鍵。由人形圖像的腳組成的五角星代表著光明,象徵著兒童創造的光明的未來。五角星上的五個角代表五大洲。處於正中央的地球形象,象徵著我們共有的家園。人形圖像伸出雙手,代表世界人民的團結友愛。

相關

參考文獻

  1. ^ Internationaler Kindertag. BMFSFJ.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3) (德語). 
  2. ^ 2.0 2.1 Genfer Erklärung 1924. Humanium.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1) (德語). 
  3. ^ Welle (www.dw.com), Deutsche. 国际儿童节,各国不一样 | DW | 20.09.2007. DW.COM.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26) (中文(中國大陸)). 
  4. ^ 《儿童权利公约》:保护儿童权利、增进儿童福利的专门人权法律文件 - 最新一期 - 中国人权网. www.humanrights.cn.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1). 
  5. ^ Nations, United. 世界儿童日 | 联合国. United Nations.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9) (中文(簡體)). 
  6. ^ 6.0 6.1 6.2 UNICEF -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sites.unicef.org.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26). 
  7. ^ 当今世界 - 新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安东尼•雷克.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10-05-04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3) (中文(簡體)). 
  8. ^ 8.0 8.1 UN Global Education First Initiative – United Nations Secretary General’s Global Initiative on Education – Education First. web.archive.org. 2013-07-29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29. 
  9. ^ UN Global Education First Initiative – United Nations Secretary General’s Global Initiative on Education – Education First. web.archive.org. 2013-07-29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29. 
  10. ^ 潘基文:冲突局势中严重侵犯儿童人权的主要是武装团体. 聯合國新聞. 2015-03-25 [2020-11-08] (中文(簡體)). 
  11. ^ 11.0 11.1 联合国公约与宣言. www.un.org. [2020-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2)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