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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英秀一心/沙盒/工作室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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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基金香港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成立的基金[1]

起源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三,香港英国政府由1985年5月27日至1997年6月30日从土地交易所得的地价收入在扣除土地关发成本后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平分。中方于1986年以信托方式成立“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前持有应占款项[1]


未使用的参考资料

[2][3][4][5][6][7]

参考资料

  1. ^ 1.0 1.1 土地基金钱从何来? 政府動用土地基金投資國泰 土地基金錢從何來?. 香港经济日报. 2020-06-09 [2020-06-09]. 
  2. ^ 土地基金源自聯合聲明. 信报财经新闻. 2015-03-03 [2020-06-09]. 
  3. ^ 「未來基金」成立. 政府新闻网. 2015-12-18 [2020-06-09]. 
  4. ^ 袁求实. 香港回歸以來大事記1997-2002(第二版).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5-01-26: 40,43 [2020-06-09]. ISBN 9789620436376. 
  5. ^ 土地基金資產併入外匯基金. 政府新闻网. 1998-11-17 [2020-06-09]. 
  6. ^ 政府動用土地基金投資注資國泰 財爺︰內部投資回報率最高7.5%. 香港01. 2020-06-09 [2020-06-09]. 
  7. ^ 主權基金.三|未來基金——無法開拓未來的「官僚產物」. 香港01. 2022-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