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得路(?年—?年),字?,湖南省衡州府桂阳州临武县人,崇祯间贡生,崇祯十三年(1640年)任四川邻水县知县[1],历任广安州州同[2]。升瑞王府审理[3][4][5]。
注释
- ^ ‘知县……明……骆得路,里字阙,崇桢十三年任’。〔道光元年〕《邻水县志》卷二
- ^ ‘明州佐……骆得路。临武县贡生。以上五人俱崇正中任’。[乾隆]《广安州志》卷九
- ^ ‘临武县贡选。明。……崇祯。骆得路。广平州同。升瑞藩审理’[康熙]《衡州府志》卷十三
- ^ ‘明贡士……骆得路。任广平州同。升瑞藩审理。崇祯间贡’。[同治]临武县志卷三十
- ^ ‘临武县学……骆得路。审理’。[光绪十一年]《湖南通志》卷一百五十选举志十八贡生五靖州澧州桂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