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印度台北经济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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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印度台北经济文化中心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India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印度新德里
地址No. 34, Paschimi Marg, Vasant Vihar
启用1995年 (1995)
机构信息
辖区 印度驻清奈办事处辖区以外)
 不丹
 尼泊尔
 孟加拉(与驻泰国代表处共同管辖)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葛葆萱 大使[注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in/

驻印度台北经济文化中心(英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India),是中华民国(台湾)驻印度新德里的代表处,成立于1995年[4]

而印度在台湾的对应机构是台北市印度-台北协会[5]

辖区

该代表处的领事辖区尚包含尼泊尔不丹,并与驻泰国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共同负责孟加拉国的事务[6]

在2004至2009年间,与孟加拉国的事务由驻孟加拉国达卡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理[7]

驻清奈办事处

在清奈设立分处[8]。该处除了负责印度南部的事务之外,还兼辖斯里兰卡与马尔代夫[9]

驻孟买办事处

2023年7月,中华民国外交部宣布于孟买增设办事处

历任代表

姓名 到任 离任 外交衔级
对外名义
外交职务
本职职务
备注
         
夏立言 2007年 2008年 代表 代表
翁文祺 2008年 2013年 代表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注 1]
田中光 2013年 2020年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葛葆萱 2020年 现任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注释

  1. ^ 1.0 1.1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India Foreign Policy and Government Guid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Volume 1,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ublications, 2001, page 71
  5. ^ India-Taipei Association, Taipei, Taiwan. india.org.tw. [2016-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Asia Pacific Are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华民国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7. ^ Foreign ministry closes its rep office in Bangladesh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中国邮报, July 1, 2009
  8. ^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Chennai
  9. ^ Asia Pacific Are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华民国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