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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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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显(15世纪—16世纪),德彰北直隶保定府安肃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冯显是弘治五年(1492年)顺天乡试举人,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2],获授济南推官,判刑明恕,调任庐州,到正德二年(1507年)入为授与河南道监察御史[3],执法严肃,刘瑾挑动他陷害吏部尚书许进,他不愿意,而于六年(1511年)外调山东徐州兵备道副使[4]

正德七年(1512年)刘六刘七起义得平定,提督都御史陆完弹劾冯显和都指挥使杨鼎、漕运都御史张缙、总兵顾仕隆等人失职,他被停止俸禄[5],不久调任九江兵备道副使[6]。到十一年(1516年)他和九江知府黄相不和而遭对方诬陷侵欺纸米价,最终被夺俸三月处置[7],唯任内他能整治法令,使盗贼屏息,辞官后新安刘礼部尚书为他写诗歌颂[1][8]

引用

  1. ^ 1.0 1.1 光绪《乐清县志·卷八·人物上》:冯显,字德彰,进士拜御史出按中州,肃清执法,时逆瑾嗾公论冢宰,公不从外迁山东宪副备兵徐州。流寇猖獗,闻公至不敢犯境,及在告林下高风,新安刘大宗伯以诗颂之。
  2. ^ 嘉庆《安肃县志·卷六·选举》:进士……明……宏治己未科 冯显 字德彰,河南兵备副使,有传……举人……宏治壬子科 冯显 见进士
  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二十七》:(正德二年六月)丙申授知县舒晟、张羽、冼光、洪范、吴祺、罗缙、严纮、田墀、仇惠、王璠、谢琛,推官冯显、林季琼、李云、贺泰为试监察御史,晟浙江道,羽江西道,显、季琼河南道,光、云陜西道,范、祺云南道,缙湖广道,纮山西道,泰广东道,墀广西道,惠贵州道,璠山东道,琛南京福建道。
  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八十一》:(正德六年十一月癸丑)陞御史冯显为山东按察司副使,整饬徐州等处兵备。
  5.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八十七》:(正德七年五月戊辰)河南贼趋徐州黄家闸渡河,都指挥杨鼎率兵追之,伪僧首功,提督都御史陆完等劾奏鼎虚增贼级及徐州兵备副使冯显纵贼渡河,漕运都御史张缙、总兵顾仕隆不能防遏,俱宜究〔治〕。命停显俸,鼎令纪功官并勘功罪以闻,缙、仕隆降敕切责。
  6.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八十八》:(正德七年闰五月)丙子调徐州兵备副使冯显整饬九江兵备,以柳尚义代之。先是有旨复尚义为副使,令用之要冲,吏部乃谙以更显。
  7.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正德十一年八月甲戌)江西九江府知府黄相与整饬九江兵备副使冯显不恊,遂诬以侵欺纸米价白之抚按官,且谓兵备可革。事闻下巡按御史逮问,因劾相诬监司乞调用,显亦自处未当宜量治,诏显夺俸三月,相调用。
  8.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第二十五卷》:冯显 按《畿辅通志》:“显字德彰,安肃人。弘治间进士。授济南府推官,谳狱明恕,复除庐州,入为监察御史,核饷甘肃,厘革宿弊。巡抚河南时,逆瑾忌吏部尚书许进,讽显诬劾,显不从。瑾怒,矫旨逮之,瑾伏诛,得免。升山东副使,备兵徐州。改九江,法令大振,盗贼屏息。”

参考文献

  • 嘉庆《安肃县志》·卷六·选举
  • 嘉庆《安肃县志》·卷九·人物上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二十七、卷八十一、卷八十七、卷八十八、卷一百四十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第二十五卷
官衔
前任:
刘卓
明朝济南府推官
弘治年间-正德年间
继任:
张伟
前任:
许旸
明朝肇庆府推官
正德年间-1507年
继任:
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