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鹤
陆鹤(?—1744年),字西溟,号敬斋,浙江海盐县人,清朝官员。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丁酉科举人。雍正九年(1731年)任福州府连江县知县,雍正十一年(1733年)调任台湾府诸罗县知县,任内曾环城栽种刺竹,以加强城池防卫。[1]因丁忧离职。乾隆八年(1743年)任台湾澎湖通判。范咸主修的《重修台湾府志》中有他的记载。
注释
参考文献
- 连横,《台湾通史》。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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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玲 |
福州府连江县知县 雍正九年-雍正十一年 (1731年-1733年) |
继任: 袁本濂 |
前任: 姚孔鍼 |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上任 |
继任: 戴大冕 |
前任: 王鹗 |
澎湖通判 乾隆八年(1743年)上任 |
继任: 汪天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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