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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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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羽正
大明工部尚书
籍贯山东青州府益都县
字号字淑濂,号龙渊
出生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十月初八日
逝世崇祯十年(1637年)
配偶娶刘氏
出身
  • 万历四年丙子科举人
  • 万历八年庚辰科同进士出身

锺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号龙渊,山东青州府益都县锺家庄人。晚明政治人物,东林党人[1]

生平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东乡试第二名举人。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进士[2][3][4]。出任河南滑县知县,多有惠政。征授礼科给事中。迁工科左给事中,出视宣府边务。以受贿劾罢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抚许守谦、副总兵张充实等官员。还京,升任吏科都给事中。劾礼部侍郎韩世能,蓟辽总督蹇达,大理少卿杨四知洪声远不称职,杨四知、洪声远因此贬谪。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余人等夺俸半年。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锺羽正与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李献可、锺羽正、李弘绪除名[5]。锺羽正回乡闭门读书,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为太仆寺少卿,尚未就职,改本寺正卿。天启二年(1622年),吏部拟定锺羽正为左副都御史,羽正不愿位居佥都御史冯从吾之上,受佥都御史,而将让副都御史让与从吾。不久,改户部右侍郎,监督仓场。天启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书。以“委身门户”之罪被削,职夺官。崇祯时平反,复原官。《明史》有传[6]。与邹元标冯从吾等人并称“西台三正人”[7]

家族

曾祖父锺子鉴,曾任听选官;祖父锺秀,曾任知县;父亲锺洲。母石氏。重庆下。弟羽经、羽教、羽纲、羽纪[8]

参考文献

  1. ^ 杨家骆《万历庚辰己丑两榜东林党人考》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5. ^ 《明史·卷233》6076:李献可,字尧俞,同安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武昌推官。课最,征授户科给事中。屡迁礼科都给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诸臣疏请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当及首春举行。倘谓内庭足可诵读,近侍亦堪辅导,则禁闼幽闲,岂若外朝之清肃;内臣忠敬,何如师保之尊严。”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误书弘治年号,责以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余夺俸半岁。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御批,帝益不悦。吏科都给事中锺羽正言:“献可之疏,臣实赞成之,请与同谪。”吏科给事中舒弘绪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绪南京,而羽正及献可并以杂职徙边方。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旨谯让。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复争之,坐斥为民。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养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逊等六人并贬一秩,出之外。献可、羽正、弘绪亦除名。
  6. ^ 《明史·卷241》:锺羽正,字叔濂,益都人。万历八年进士。除滑县知县。甫弱冠,多惠政,征授礼科给事中。疏言朝讲不宜辍,张鲸不宜赦,不报。迁工科左给事中,出视宣府边务。哈剌慎、老把都诸部挟增市赏二十七万有奇。羽正建议裁之。与参政王象乾詟袭以利害,莫敢动。兵部左侍郎许守谦先抚宣府,以贿闻,羽正劾去之。又劾罢副总兵张充实等,而悉置诸侵盗军资者于理。还为吏科都给事中。劾礼部侍郎韩世能,蓟辽总督蹇达,大理少卿杨四知、洪声远不职,四知、声远坐贬谪。时当朝觐,请禁馈遗,言:“臣罪莫大于贪。然使内臣贪而外臣不应,外臣贪而内臣不援,则尚相顾畏莫敢肆。今内以外为府藏,外以内为窟穴,交通赂遗,比周为奸,欲仕路清,世运泰,不可得也。”帝善其言,敕所司禁之。且命阁部大臣公事议于朝房,毋私邸接宾客。吏部推孟一脉应天府丞,蔡时鼎江西提学,副以吕兴周、马犹龙。帝恶一脉、时鼎尝建言,皆用副者。羽正率同列上言:“陛下不用一脉、时鼎,中外谓建白之臣,不惟一时见斥,而且复进无阶,销忠直之气,结谏诤之舌,非国家福。”疏入,忤旨,夺俸有差。二十年正月偕同官李献可等请皇长子出阁豫教。帝恕,谪献可官。羽正以己实主议,请与同谪,竟斥为民。杜门读书,士大夫往来其地,率辞不见。林居几三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未至,进本寺卿。天启二年,吏部将用为左副都御史,羽正辞曰:“冯公从吾佥院已久,吾后入,先之,是长竞也。西台何地,可以是风有位乎?”乃受佥都御史而让从吾为副。甫入署,即言:“方从哲进药议谥,封后移宫,无谋鲜断,似佞似欺,宜免其官秩,使为法受过。沈氵岙隺结内援,招权贿,宜遄决其去。”群小多不悦。熊廷弼、王化贞之狱,众议纷呶。羽正言:“向者开原、铁岭之罪不明,致失辽阳、辽阳之罪不明,致失广宁。朝廷疆土,堪几番败坏。”由是二人皆坐大辟。会朱童蒙以讲学击邹元标及从吾,羽正言书院之设,实为京师首善劝,不当议禁。因自劾乞休。顷之,代从吾为左副都御史,俄改户部右侍郎,督仓场。明年春,拜工部尚书。故事,奄人冬衣隔岁一给。是夏六月,群奄千余人请预给,蜂拥入署,碎公座,殴掾吏,肆骂而去。盖忌羽正者嗾奄使发难也。羽正疏闻,因求罢。诏司礼太监杖谪群奄,而谕羽正出视事。羽正求去益坚,因言:“今帑藏殚虚,九边壮士日夜荷戈寝甲,弗获一饱。庆陵工卒负重乘高,暴炎风赤日中,求佣钱不得。而独内官请乞,朝至夕从。此辈闻之,其谁不含愤。臣奉职不称,义当罢黜。”复三疏自引归。逾年,逆党霍维华追理三案,言羽正委身门户,遂削夺。崇祯初,复官。久之卒。赠太子太保。
  7. ^ ·赵吉士、卢宜等,《续表忠记》(卷1):“明天启初,冯从吾为宪副,与总宪邹元标、佥宪锺羽正一时称西台三正人。”
  8.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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