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赛福鼎·艾则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赛福鼎·艾则孜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5-03-12)1915年3月12日
 中国新疆省阿图什县
逝世2003年11月24日(2003岁—11—24)(88岁)
 中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其他政党东突厥斯坦革命党(1946年—1947年)
民主革命党(1947年—1948年)
维吾尔语姓名
老维文UEY سەيپىدىن ئەزىزى
新维文UPNY Səypidin Əzizi
西里尔维文USY Сəйпидин Əзизи
大陆官方转译: 赛福鼎·艾则孜
拉丁维文ULY Seypidin Ezizi
汉语姓名
简体中文 赛福鼎·艾则孜
繁体中文 賽福鼎·艾則孜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语:سەيپىدىن ئەزىزى,拉丁维文:Seypidin Ezizi,1915年3月12日—2003年11月24日),男,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苏联扶持下成立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至今唯一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

赛福鼎·艾则孜

生平

早期

赛福鼎·艾则孜出生于新疆阿图什市一个实业者家庭,曾就读于阿图什宗教小学。

1932年,参加南疆农民武装暴动,当过战士、秘书。

1934年,在阿图什小学任教员、校长。

1935年,在苏联塔什干中亚大学学习,1937年毕业回新疆,在盛世才办的乌鲁木齐政治训练班学习。

1938年至1943年,在新疆塔城报社工作,担任过编辑、主编,曾加入反帝联合会,任塔城专区反帝联合会组织干事,塔城维文会秘书长、副会长。

三区革命时期

1944年9月,盛世才被调离新疆后,赛福鼎·艾则孜参加了反对国民政府伊宁事变(中国共产党称之为三区革命),并任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委员、教育厅副厅长、厅长,民族军军事法庭秘书、团长。

1946年,任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中央委员、宣传部长。三区各地游击队统编为民族军后,他负责组织创建了喀什团并兼任团长,率部多次进行战斗。赛福鼎·艾则孜还参与创建了东突厥斯坦革命青年团,并担任中央委员、宣传部部长。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东突厥斯坦革命党,他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并兼任宣传部部长。

1945年10月,国民党方面派出张治中,三区方面派出热黑木江(团长)、阿不都哈依尔·吐烈阿合买提江·哈斯木、赛福鼎·艾则孜等人组成的代表团,经过半年的谈判,最终在1946年4月制定了十一条和平条款,取消了“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名称,恢复伊犁、塔城、阿山三个专区的建制,后成立新疆省民主联合政府。赛福鼎·艾则孜出任委员兼教育厅厅长、民主选举监督组组长。

1947年8月,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成立,他当选为该同盟副主席兼宣传部部长和《前进报》总编,后任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代主席、主席。

1949年9月,赛福鼎作为新疆特邀代表团团长,到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了开国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0月15日,赛福鼎向中共中央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毛泽东亲自批准了他的申请。同年12月27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新疆维吾尔族最早的中共党员。1949年12月,任新疆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新疆军区副司令员。

1950年2月,陪同毛泽东、周恩来访问苏联,参加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拟定和签字仪式。同年12月,与王震准噶尔盆地等荒原为军垦部队选址,为驻疆部队的建设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1年,任中共中央新疆自治区委员会常委、民族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新疆干部学校校长、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巴(巴基斯坦)友好协会会长。1952年7月,任中共中央新疆自治区委员会第四书记。同年9月,任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1月,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同年8月,任新疆军区党委第三书记、新疆军区副司令员。

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1],同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12月,任新疆军区党委第二书记、新疆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2月,新疆自治区政协成立,他任主席。1955年10月1日,赛福鼎向中共中央提出:“自治不是给山川、河流的,而是给某个民族的”。因此,他主张“新疆自治区”应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共中央采纳了赛福鼎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他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自治区党委第三书记。同年,当选为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中国人大代表团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1958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批判。

1968年后,他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自治区党委代理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代理主任,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赛福鼎·艾则孜还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2003年11月24日逝世于北京,以民族习俗安葬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革命烈士陵园。

荣誉

由于赛福鼎·艾则孜的突出贡献,1955年,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解放勋章。1994年8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

评价

中国共产党官方对赛福鼎·艾则孜的评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杰出的社会政治活动家,维吾尔族人民的优秀儿子”。

著作

赛福鼎·艾则孜著有长篇历史小说《苏图克·博格拉汗》,长篇纪实小说《天山雄鹰》,自传体小说《生命之歌》,历史歌剧剧本《阿曼尼莎罕》,小说散文集《神仙老人》、《光辉的岁月》等。

参考文献

  1. ^ 张希坡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9.08: 657. ISBN 978-7-5098-0341-7. 

外部链接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政党职务
前任:
阿合买提江·哈斯木
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主席(代理)
1949年9月-1950年3月
撤销
原因:改为新疆人民民主同盟
新头衔 新疆人民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主席
1950年3月-1954年8月
撤销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龙书金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
1972年7月-1978年1月
(1973年6月前为代理)
继任:
汪锋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包尔汉
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
1955年10月-1967年1月
继任:
龙书金
前任:
龙书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2年7月-1978年1月
(1973年6月前为代理)
继任:
汪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包尔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省委员会主席
1955年2月-1955年9月
继任:
包尔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席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前任:
王恩茂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1972年7月-1978年1月
(1973年6月前为代理)
继任:
汪锋
教育职务
前任:
包尔汉
新疆大学校长
1963年3月-1967年1月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孔海旺
新疆大学革命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