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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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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威王
南朝宋、南朝齐政治人物
姓名萧晃
宣明
封爵长沙郡王
出生南朝宋大明四年(460年)
逝世南朝齐永明八年(490年)
杨州丹杨郡建康县
谥号威王
  • 478年
    宁朔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 478年-479年
    持节、监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阳诸军事、西中郎将、豫州刺史
  • 479年
    使持节、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后将军、南徐州刺史
  • 479年-482年
    使持节、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后将军、南徐州刺史、长沙王
  • 482年
    侍中、护军将军、长沙王
  • 482年-483年
    中军将军、护军将军、长沙王
  • 483年-484年
    使持节、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长沙王
  • 484年-
    散骑常侍中书监、长沙王
  • -487年
    散骑常侍、中书监、镇军将军、长沙王
  • 487年-488年
    散骑常侍、镇军将军、丹杨尹、长沙王
  • 488年-489年
    侍中、镇军将军、护军将军、长沙王
  • 489年-490年
    侍中、车骑将军、长沙王
  • 490年追赠
    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长沙王

长沙威王萧晃(460年—490年),字宣明中国南北朝时期南齐高帝萧道成第四子,齐武帝萧赜之弟。生母谢贵嫔。

生平

萧晃少有武力,为萧道成所喜爱。升明二年(478年),萧晃代三兄萧映为宁朔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当初,沈攸之起义时,萧晃便持弓马,多从武容,在都城街上巡逻,当时的人为之语曰:“焕焕萧四伞。”同年十月,调迁为持节、监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阳诸军事、西中郎将、豫州刺史[1]

齐高帝萧道成践祚,建元元年(479年),萧晃初封长沙王。萧晃欲向齐高帝陈述政事,动辄为典签所制裁,萧晃遂执杀典签。齐高帝大怒,手诏赐杖。寻迁使持节、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后将军、南徐州刺史。齐武帝萧赜为皇太子时,拜武进陵,于曲阿后湖斗队,使萧晃御马军,齐高帝听闻后又不悦。入朝为侍中、护军将军,其后又以国忧,解侍中之职,加中军将军。

齐高帝临崩时,令萧晃跟随萧赜,特意吩咐萧赜放处萧晃以在近蕃,切勿命令他远出。永明元年(483年),齐武帝迁萧晃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萧子良为南兖州刺史,以萧晃为使持节、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其后入朝为散骑常侍,中书监。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但是萧晃深爱武士服饰,由徐州回京城时,私载数百人军仗返回都城,为禁司所察觉,投弃他的私载于江水之中。萧赜禁止诸王收藏私人军仗,听闻后大怒,要将萧晃正法。豫章王萧嶷于齐武帝萧赜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诚不足宥。陛下当忆先朝念白象。”“白象”是萧晃的小字。萧赜亦因而垂泣。又因齐高帝病笃时,常劝诫萧赜以宋氏为鉴。刘宋如非骨肉相残,其他世族岂能有机可乘,命令萧赜深戒手足相残。所以萧赜最终无异议。然而萧晃亦不见得亲宠。当时评论者皆认为萧赜比魏文帝优胜,却逊于汉明帝

再加萧晃为镇军将军,转为丹阳尹,常侍、如过去一样为将军。又为侍中、护军将军,如过去一样为镇军。又进号为车骑将军,如过去一样为侍中。给油络车,鼓吹一部。萧晃于永明八年(490年)薨,当时三十一岁。赐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赠开府仪同三司。

齐武帝萧赜曾驾幸钟山,萧晃跟从圣驾,以马槊刺道路边的枯蘖,齐武帝令左右数人拔去,银缠皆卷聚,而马槊不能拔出。乃令萧晃复驰马拔马槊,马槊便应手而去。每次远州呈献骏马,齐高帝辄令萧晃于华林中调试这些骏马。萧道成常曰:“此我家任城(即三国时代曹操之子任城威王曹彰)也。”萧赜因缘于此意,故以“威王”为谥。

府佐

后军府(479年-482年)
中军府(482年-483年)
镇军府(483年-)
车骑府(-490年)

家庭

  • 萧子某,名字、生平不详,袭封长沙郡王[12]
  • 萧子贤,封平乐侯,过继于三伯临川献王萧映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齐书·卷35》,出自萧子显南齐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史/卷43》,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

  • 南齐书卷 三十五·列传第十六 高祖十二王》
  • 南史卷 四十三·列传第三十三 齐高帝诸子下》
  1. ^ 《宋书·顺帝纪》:冬十月丁丑,宁朔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萧晃为豫州刺史。
  2. ^ 2.0 2.1 《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二》
  3. ^ 《南齐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二十四》
  4. ^ 《南齐书·卷二十七·列传第八》
  5. ^ 《故侍中司空永阳昭王墓志铭》
  6. ^ 《南齐书·卷三十七·列传第十八》
  7. ^ 7.0 7.1 《南齐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二十七》
  8. ^ 《南齐书·卷二十九·列传第十》
  9. ^ 《南齐书·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七》
  10. ^ 《南齐书·卷三十四·列传第十五》
  11. ^ 《南齐书·卷五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12. ^ 刘绘在齐明帝时为长沙内史,参见《南齐书·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