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刈亲明
草刈亲明(日语:草刈 親明/くさかり しんめい Kusakari Shinmei,1856年8月—1904年2月6日[1])是日本明治时期的政治家、律师,曾任众议院议员、群马县知事。
经历
草刈亲明生于陆奥国宫城郡仙台[2]。1877年毕业于仙台师范学校。
1894年3月,代表自由党参选第3届众议院议员总选举,当选宫城县第一区议员,后于第4届总选举中成功连任[3]。
1898年7月任群马县知事。由于独断宣布重新设立公娼,遭受重大非议,因此于同年12月22日被追究责任后辞去知事职务[2][4]。后转行为律师[3]。
脚注
参考文献
- 历代知事编纂会编‘新编日本の历代知事’历代知事编纂会、1991年。
- 众议院・参议院‘议会制度百年史 - 众议院议员名鉴’大蔵省印刷局、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