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之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童之伟(1954年7月),武汉人,是中国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2]

经历

童之伟先后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任教,并曾担任《法商研究》杂志副主编、主编,现为《法学》月刊总编,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

观点

其从另一条思路总结了中国20世纪“法本位”的大讨论,并升华出自己的“法权”本位学说,——即在中文词“权利”与“权力”间抽象出“权(quan)”一现象,并将之与其背后所含社会内容——利益,经济内容——财产联系起来,以法权为本位、逻辑起点,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以中国当下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发展为研究对象,以促进社会发展为最高目的而形成的一套解释法现象的法学学说。

2022年5月上海封城期间,童之伟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一篇标题为《对上海新冠防疫两措施的法律意见》的署名文章,表示街道办、居委会人员及派出所人员将民众强制送往方舱隔离、强行进入民宅消毒等举措为非法行为[3],相关人员声称是根据人民政府“紧急状态”的命令属于信口开河及曲解法律,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条第16款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可宣布上海市或上海市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4],但上海市没有任何地区被依法决定进入“紧急状态”,而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外没有任何组织或官员有权决定上海市进入“紧急状态”[4],所以相关人员自行宣告“紧急状态”及对居民采取强制措施都是违法及应该停止,否则会造成法制灾难[5]。童还认为当病毒毒性不强时应防止过度防疫。很快他的文章被删除,新浪微博被禁言,过往的7000篇微博全部消失[6]

注释

  1. ^ 根据一项研究表明,1998年至2000年,童之伟是著述引用率最高的中国宪法学者,见苏力,“从法学著述引征看中国法学”,《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第167页。
  2. ^ 2.0 2.1 童之伟. www.rsc.ecupl.edu.cn. [2017-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3. ^ 中國法律學者發表意見:強押民眾到方艙屬非法. 中央社. 2022-05-08. 
  4. ^ 4.0 4.1 童之伟:对上海新冠防疫两措施的法律意见. [2022-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9). 
  5. ^ 滬學者童之偉:上海兩項防疫措施或致法制災難. 香港电台. 2022-05-08 [2022-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8). 
  6. ^ 大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稱強制隔離為非法 遭禁言. 联合报. 2022-05-09 [2022-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2).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