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飞,原辽宁省铁岭县公安局局长,铁岭市、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市公安局技侦总队三支队队长、总队长,渝北区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局长。
生平
王立军事件后,因被认定在海伍德死亡案中犯有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鹏飞曾私自暗中留下了海伍德中毒的血样,秘密隐藏,后来成为破获案件真情的关键证据。
社会关系
- 在重庆任职期间的上司
- 薄熙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
- 黄奇帆(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 刘光磊(重庆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在王立军之前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 王立军(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 郭维国(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 在重庆任职期间的同事
- 李阳(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总队长)
- 王智(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原常务副局长)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