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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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家警察及法国宪兵机动队员在大型示威中留守法国文化及通信部大楼外。
法国宪兵执勤护卫巴黎司法厅

法国执法机构法国警察部队分为国家及地方层次,三间国家层次执法机构、及各法国市镇有权成立所属市警察。 法国内政部成立直属的巴黎警察厅,及由法国国家警察提供首都巴黎的社区警政及消防事务。 法官进入研讯之前,完全监督刑事侦缉案件,并指点司法警员的调查进度。

组织

国家级

法国政府成立三间国家级执法机构,授权在全球法国领土执行合法搜查和拘捕:

次级

数个法国城市成立市警察,但只有有限度的治安权力,任何刑事检控程序交由法国国家警察办理。

  • 法国乡郊市镇可成立游骑警进行乡郊环保及限度巡逻工作。
  • 法国监狱总署Direction de l'administration pénitentiaire)拥有防暴动的地区紧急应变队 - Équipes régionales d’intervention et de sécurité
  • 瓦利斯及富图纳群岛拥有当地卫队及土著警察。

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

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的存在分别在司法管辖区-市区及乡郊。从1941年起,国家警察执法范围只在一万居民以上地区,国家宪兵负责人口一万居民以下范围的警政;然而,市区范围因人口增长,使近郊住宅区扩大及公共服务范围变更。此外,当警政因人口变更使管辖区转手予唯一竞争对手是非常争议性,因通常,一队宪兵管辖范围较国家警察的范围大。在2003至2005年期间的新措施,将国家警察全管大都会市区的警政。宪兵执行二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及乡郊的警政。其他实行国家宪兵警政的国家亦模枋法式警政管辖区制度,例如加拿大皇家骑警

加上,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各有数项受权:

  • 国家警察负责法国领土的出入境管制;
  • 宪兵负责法国军方保护及治安;海岸防卫及海上治安搜救;及属下的法国共和国卫队执行边境及机埸保安,和大型公共机建保安。

各分区国家警察或各省国家宪兵队若没有司警经验时,所属总区均有司法警察队伍(police judiciaire)接手调查;并各有司法科学实验所向所属部队提供鉴证服务。虽然法国国家警察进行大多数刑事案件,但实行欧陆法系的法国,负责刑事案件调查的法官有全权将某案件转交至国家宪兵队。

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均有特警队国家宪兵干预队包含装甲及空降小队;法国国家警察可动用全国性RAID及9队地区性国家警察干预队

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均有防暴警察队伍:国家警察可动用法国共和国保安部队,国家宪兵可动用机动宪兵队。两队伍拥有全国性人群管理及大型搜救运作。保持军队宪兵警政的正当化原因,是法国军队永不能组织工会,但民警还可以,使政府管理警政比较容易。另外,法国现时有宪兵配偶关注团体。宪兵居住于所属基地的兵房,但法国国家警察警员须要自付住宿。

程序

社区警政

法国的社区警政包含各种由省长指挥及监督,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在所属管辖区进行一般的社区警政工作:指挥交通、为公共示威活动进行交通改道、执行市区条例、动用人群管理警员例如共和国机动部队或机动宪兵队。

司法警政

使用欧陆法系的法国,司法警政包含当地法官指挥及监督刑事侦缉案件调查进度。 例如:

  • 追踪及逮捕疑犯
  • 在司法程序时期,般问疑犯
  • 搜集证据
  • 送达搜查令

全部司法警政根据刑罚程序守则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第12至29条执行。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队各有所属司警队伍。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