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主义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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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宜主义谬误(英语:fallacy of expediency)是一种非形式谬误,系基于某方案目的很重要而无视方案的一切缺陷。较白话的诠释是:“应该做,就不要管完不完美”
与权宜主义谬误相对的是完美主义谬误。两者之间甚至可以并存,例如:“有做总比没做好,再吵就干脆啥都不做”以及“死刑不可避免会冤狱错杀,而且死刑对谋杀并无更强的吓阻效果,所以即使多数民意反对废除死刑,政府也应该尽速废除死刑”
示例
例一
- 偷窃是错的,不能不处罚,我主张偷窃者唯一死刑!
说明
权宜主义谬误是基于非黑即白论证的预设所形成,它预设了只能在“采用目前方案”和“不做”之中二选其一,而忽略了其他更好方案的可能性。
参见
参考资料
- D. Q. McInerny, Being Logical: A Guide to Good Thinking, p.195. ISBN 9789868459243.
外部链接
- (英文)The Expediency Fallac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