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致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致焕
个人资料
别号炳文
出生1890年5月23日
逝世1982年2月13日
籍贯嫩江富裕

杨致焕(1890年5月23日—1982年2月13日),别号炳文。嫩江省富裕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嫩江省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生平[1]

  • 黑龙江省立第一中学校毕业
  • 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毕业
  • 黑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训育主任、省立第一中学校教务主任
  • 北平私立东北知行补习中学校长
  • 重庆私立华西工商专科学校训导主任
  • 龙北区招抚司令
  • 黑龙江省党部委员
  • 中国国民党第四、第六全大会出席代表
  • 中国国民党平汉铁路特别党部筹备委员
  • 中国国民党北宁铁路特别党部主任委员
  • 中国国民党齐齐哈尔铁路特别党部主任委员
  •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干事、副科长
  • 财政部福建省福鼎烟酒税局长
  • 中央考核委员会党务组组员
  • 教育部东北区教育辅导委员会委员
  • 嫩江省政府接收委员
  •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 民国71年2月13日病逝[2]

参考文献

  1.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指导委员会,民42,第203页
  2. ^ “嫩江省选出之第一届立法委员杨致焕于民国71年2月13日病逝,依法注销名籍”,(71)台统(一)义字第1648号(71.03.24),《总统府公报》第3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