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翀鹤
林翀鹤(1863年—1932年),字祐安,号一朴山人,福建省晋江县执节铺人,由附生中式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会试第154名贡士[1],未殿试。
生于清同治二年(1863),昆仲四人,排行第二。他是光绪二十年甲午科举人,中会试年已四十多。他宦途不顺,早年进秀才,后来在一次清源书院学生反对知府的“洪堂”(闹学潮)事件中,他身任斋长(班长),追究带头责任,被知府申报学台把他“开革”(开除学籍)了。以后重新再考,一步一步考上,巳时隔多年,白发初生。发榜时自以为不会中,会试未待发榜便返闽,发榜后已不及参加殿试。本来可以等候下一科再考,不料科举一废,从此末科未殿试的贡士永远失去补试的机会。
其与四弟林骚同科中式,其家竖有:“同怀同榜登第”一匾。其父林霁,县廪生,是一位著名的衙门师爷,写得一手好颜体字,现存洛阳桥蔡襄祠的四块石刻诗碑,就是他的作品。翀鹤在清代末科人士中,算是年长资深,因此许多事都找上他。辛亥革命后新旧交替,泉州地方不靖,大家推他为治安会长,以后也靠教书卖文为生。他的书法水平很高,弘一法师入闽后曾对他的遗墨大加赞赏: “斯人若居通都大邑,则书名大振矣。”。
翀鹤为人忠厚,早些颇有棱角。及至年老资深,渐觉模棱畏事。民国十几年(1920s)之时,有绅士某被人控告,首名控告者为林翀鹤。某与林素稔,找林面询究竟。林实不知其情,乃另一某绅士与某有隙,借林之威望列为首控者,自己列第二名。林被面询后很抱歉,某要求他撤回名字,他又怕某绅力强,不敢得罪。乃想出一个办法,对某说,你也去反控告吧,也把我列首名就是了。如此和稀泥,某体谅了他,大笑而去。
翀鹤为人忠厚,勤谨俭朴。自进秀才后,在泉州梅石书院设馆教学,学员负笈来从甚多,多所成就。辛亥后,新旧交替,地方不靖,推为保安会长。民国元年(1912年)聘为明新小学堂名誉校长,五年(1916年),任泉州中学堂校长,十四年(1925年)任泉州国学专修书院院长。翀鹤擅书法,尤长行书。民国21年(1932),翀鹤病逝,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