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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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新(?—1645年),云岑浙江嘉兴府海盐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九年(1636年),李毓新中式顺天乡试四十七名举人[1][2],崇祯十年(1637年)联捷进士,授广东潮州府推官,审理案件明确公正[3];他代理四任官职,兼监察三府,释放囚犯数千人。当地盐税有盈余,他就革除不说出;饥荒期间富家人阻止平民买米,他用匿米法严惩。山寇作乱,沈犹龙传檄命李毓新监察统理,条列剿寇十二种策略,请驻守丰顺定为重镇;署理肇庆知府时楚地盗寇攻陷开建,使得西江震动,他调闽兵收复,会合西粤兵五路剿匪,不用一个月就平定[4]。惠王朱常润的护卫不收敛,居民因此罢市,肇庆兵和惠藩兵争斗,李毓新亲自前往调动,迎惠王入城,于是肇庆安定。福建盗匪姜世英入侵黄冈,攻饶平大埔,包围潮州府,他监督参将赵千驷到达惠来;姜世英逃遁,他就移师揭阳擒拿世英,为第一等功劳,可是行取时北京失陷。

弘光帝继位,李毓新数次请求勤王,不获允许;改任兵科给事中,管理职方主事,多次上书议论政事,忤逆马士英左梦庚举兵东下,马士英调江北兵,他与乔可聘姚思孝吴适王之晋坚持守河北、淮南,士英怒而贬李毓新为巡江御史,但实际无兵可调。

南京失守后,李毓新回乡,为嘉兴守城监军。不久事败,隐居白苎乡,被乱兵所杀[5]

参考文献

  1. ^ 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四十一》
  2.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3. ^ 吴颖主《潮州府志》则称其为官贪酷。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李毓新,字云岑,海盐人。崇祯十年进士。授潮州推官,鞫狱明断。摄四篆,兼察三府,释囚数千人。潮盐税多羡额,革之不名一钱。岁饥,富家遏籴,为之严匿米法。山寇作,沈犹龙檄监纪,条议剿寇十二策,请城丰顺,屹为重镇。署肇庆知府,楚寇陷开建,西江震动,调闽兵复之,合西粤兵五路进剿,不一月寇平。
  5.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惠王护卫不戢,居民罢市,肇庆兵与藩兵哄,毓新徒往调动,迎王入城,肇庆以安。闽寇姜世英入黄冈,攻饶平、大埔,围潮州,监参将赵千驷至惠来。寇遁,即移师揭阳,擒世英,为首功,行取而北京亡。安宗立,数请勤王,不许。迁兵科给事中,管职方主事。屡上书言事,忤马士英。左梦庚东下,士英调江北兵,与乔可聘、姚思孝、吴适、王之晋力主守河、淮,士英怒,改命巡江,实无一兵可调。南京亡归里。嘉兴城守,为监军。事败,隐白苎乡,为乱兵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