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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有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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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有熹(1393年1月11日—1428年),一作朱有熺,明朝周定王朱橚庶第五子,[1]新安王,后被废。[2]

早年

朱有熹是明太祖的第三十六个孙子。[1]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八月,朝廷封他为新安王。[3]永乐四年(1406年)正月,与四哥祥符王朱有爝、六弟永宁王朱有灮、七弟汝阳王朱有煽加冠[4]五年(1407年)九月,周世子朱有燉、朱有熹、朱有灮、朱有煽前往自己的封国,分别被赏赐宝钞和钱币,从官也被赏赐宝钞。[5]八年(1410年)十二月,册封永宁卫指挥徐琪的妹妹为新安王妃。[6]十五年(1417年)三月,朱有熹与朱有爝、朱有灮、朱有煽入朝。当月,他们与堂兄兴平王朱尚烐、永寿王朱尚灴回到自己的封国,分别被赏赐宝钞和钱币。[7]十一月,因朱有熹的宦官领着军马假言朱有熹来朝,直抵大名围猎,劫掠百姓,明太宗敕令朱橚立即械送其人入京惩治。[8]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王妃徐氏薨,明仁宗命有司经营丧葬。[9]

朱有熹经常亲手杀人,哥哥们都不敢说半句话,只有二哥汝南王朱有爋与他经常来往。朱有熹嗜好生食人脑及肝胆,常在薄暮时分等候门口路过的人,诱入王府杀了吃,因此他的王府门前不到申时(下午三到五点)就没有行人了。[10]

被废

彰德守将王友向朝廷举报表示自己发现了祥符王朱有爝与赵王朱高燧同谋不轨的书信,明宣宗认为二王不会谋反,怀疑是王友诬陷,并立即抓捕王友到京城,王友不服罪。朱有爝到京城,也说自己根本没有谋反,并表示平日与朱有熹关系不好、被其厌恶,一定是朱有熹下属栽赃自己。宣德三年(1428年)四月,宣宗写信给周宪王朱有燉,召朱有熹对质。[11]朱有熹还没入京,朱有燉已派人上报朝廷,称已经秘密查访得知朱有熹曾派人前往彰德,一到就回去了,与书信出现的时间相吻合。宣宗命宦官和锦衣卫骑马去河南秘密抓住朱有熹所派的人,又得到朱有熹指使伪造书信、印章的人,都抓到京城讯问,这些人都认罪,并追得朱有熹所赏赐的白金珍宝彩币等财物。闰四月,朱有熹承认谋反书信不是朱有爝所写,而是自己和汝南王朱有爋所写。宣宗奖赏了朱有爝,派宦官护送他回封国,再写信告知朱有燉,召朱有爋进京。[12]

宣宗命京师亲王及皇亲文武大臣询问,并出示书信、伪造之人、以及朱有熹赏赐给下属的财物,两人都无话可说,一会儿朱有熹说这些都是朱有爋的计策,朱有爋则表示伪造的书信、印章都出自新安王府,并非只有自己一人有罪。朱有熹于是揭发朱有爋谋害朱有燉的数十件事,朱有爋也告发朱有熹杀人吃人的事。写伪书制作伪印的人又说,书词印文都是朱有爋所教,朱有熹威逼他们,赏赐的物品来自两人,并说到自己“被二王威逼,当时朱有熹怒说如果不听话就砍头,不得出门”。在证人证词面前,朱有爋、朱有熹都面如死灰,闭目俯首,汗流浃背。群臣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说,他们都说自己没有话了,罪该万死,只希望陛下垂怜。于是大臣回奏两人皆已认罪无异议。宣宗问依法应如何处置,大臣答,按法律,写隐匿姓名文书诬告者,处绞刑,诬告亲人情节严重的,按所诬告罪名加三等处置,朱有爋、朱有熹伪造朱有爝与朱高燧谋反书信还诬告他们有谋反大罪,按法律朱有爋、朱有熹无疑都是死罪。宣宗将证物交给朱高燧,并写信说明情况,举了岷世子朱徽焲诬告弟弟镇南王朱徽煣的例子,宣布按祖训废朱有爋、朱有熹为庶人[2][13],让其家属一同到京城居住,并且在闹市处决伪造书信、印章等的案犯,家属发配给功臣之家为奴,得知二王犯罪却不告发的人都流放边疆。[10]

当朱有熹被削爵迁居京城,周藩治所所在的开封府百姓都拍手称快。[10]同年,朱有熹去世。[14]

分歧记载

《元明事类钞》卷五误作“祥符王有熺”。

参考资料

  1. ^ 1.0 1.1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三》
  2. ^ 2.0 2.1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诸王世表一
  3. ^ 《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之十一》
  4. ^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五十》
  5. ^ 《大明太宗孝文皇帝实录卷七十一》
  6. ^ 《大明太宗孝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一》
  7. ^ 《大明太宗孝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六》
  8. ^ 《大明太宗孝文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九》
  9. ^ 《大明仁宗昭皇帝实录(卷二)》
  10. ^ 10.0 10.1 10.2 《大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三》
  11.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一》
  12.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二》
  13. ^ 《明史》卷一百一十六·列传第四·诸王一·太祖诸子一
  14. ^ 《弇山堂别集》卷034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新安国国王
1402年-1428年

原因:获罪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