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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城隍庙北岳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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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恩寺(包括镇羌门及城墙王玺公衙、昭忠祠)
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平武县
时代明代
编号86
认定时间1980年7月7日

平武城隍庙北岳殿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城内。1980年7月7日作为平武报恩寺的附属项目列为四川省重新公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误定为昭忠祠)[1][2]

平武县城隍庙之北岳殿,系明代建筑,或可是明代城隍庙一部之遗迹。1951年在打倒神权,破除迷信的土改运动中,捣毁了神像,庙产充公。原来看庙的老道士奉道、赵道先后羽化(死亡),解放时的李道、柳道还俗,在今枕流当了农民。沈道入手工业合作社。城隍庙于1959年拆除(只保存北岳殿明代建筑),建起了龙安镇小学校[3]

注释

  1. ^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发(1980)154号文件
  2. ^ “昭忠祠实为北岳殿,为县城城隍庙的最后一殿,建于清顺治初年,位于今龙安镇北山小学内。殿面宽3间,通阔14.4米,进深14.4米,高9.55米,系楠木二檩小式大木穿斗结构。1980年,将其误定为昭忠祠,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平武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平武县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12月成都第1版,第845页
  3.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武县委员会,《平武文史资料选辑》1986年第1辑总第1辑,1986年12月第1版,第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