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武
宋洪武(1952年4月—),男,河南滑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河南大学中文系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生平
早年经历
宋洪武1971年2月参加工作,曾在河南鹤壁市当过知青、煤矿工人。1975年获推荐,进入河南大学中文系学习,成为“工农兵学员”。毕业后,曾长期在共青团河南省委工作;曾历任研究室秘书、副主任,团省委常委、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仕途
1987年,宋洪武转到河南省地方任职;历任栾川县副书记、纪委书记,偃师县委书记(1993年县改市,任偃师市市委书记);1994年,任中共河南省委周口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96年,升任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
1998年调陕西省工作,任安康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0年地改市后,出任首任安康市人民政府市长;2001年,升任中共安康市委书记;2002年8月,转任中共咸阳市委书记;2004年4月起,兼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8月,升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兼省政法委书记[1];2006年10月,授副总警监警衔[2]。2012年1月,转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当年5月起,兼任省人大党组副书记;2013年1月,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连任。2016年1月,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4]。
参考资料
- ^ 陕西日报 http://www.sxdaily.com.cn/data/bsyw/20050831_8705808_12.htm. [2005-08-31].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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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空 (帮助)[永久失效链接] - ^ 陕西政法委书记获授副总警监警衔 周永康颁证书.[永久失效链接]
- ^ 宋洪武、胡悦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7).
- ^ 宋洪武、黄玮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澎湃新闻. [2016-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2).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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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正永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5年8月—2012年1月 |
继任: 安东 |
前任: 李堂堂 |
中国共产党咸阳市委员会书记 2002年8月—2005年8月 |
继任: 张立勇 |
前任: 陈有德 |
中国共产党安康市委员会书记 2001年8月—2002年8月 |
继任: 王忠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新头衔 | 安康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0年12月—2001年8月 |
继任: 黄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