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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继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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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继汾(1725年6月12日—1786年9月27日),体仪止堂,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生于雍正三年(1725年)五月二日戌时[1],自幼博闻强记,书法与江南梁同书齐名,世称“南梁北孔”。清乾隆十二年举人,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初幸曲阜祭孔,由继汾引驾,讲解《中庸》,颇得皇帝赏识,授内阁中书户部广西司主事,后入选军机处行走,官至户部主事乾隆十九年,被命随军筹饷。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孔继汾因编写《孔氏家仪》,被族人孔继戍告发篡改《大清会典》,获罪西戌新疆伊犁。经其次子孔广森借贷赎出后,遂云游四海。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六日戌时[1]卒于杭州梁同书家中。葬于曲阜城西犁铧店村南。四年之后,归葬于曲阜城西大柳村。著作有《阙里文献考》100卷,《孔氏家仪》14卷,《乐舞全谱》2卷,《匡仪纠谬集》3卷,《行余诗草》2卷,并校刻《文献通考序》1卷。

家族

六十八代衍圣公孔传铎之四子,孔子六十九代孙。

参考来源

  1. ^ 1.0 1.1 孔氏大宗支譜. FamilySearch. [2020-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0).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