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姜兼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姜兼元朝严州淳安(今浙江省淳安县)人。

姜兼七岁父亲去世,与两个哥哥养母至孝。母亲去世,他哀伤思念几乎昏厥。安葬母亲后,他独居墓下,早晚哭着祭奠,在空寂的荒山中,亲自打柴烧火,吃野菜饮泉水,一身衰麻丧服寒暑不易。同里陈氏、戴氏之子不能事奉父母,听说姜兼的行为,惭愧感悔,都把父母迎来赡养。

参考文献

  • 元史》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