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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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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炭工业局是1998年至2000年间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历史

1998年3月,根据中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煤炭工业部被撤销,其职能转至新设立的国家煤炭工业局、局长张宝明,该部门隶属于国家经贸委[1]。据新华社采访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的报道,1998年的国务院改组原因是为职能转移做过渡,过渡期为三年[2]。过渡期间,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94户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地方管理[3]。管辖15所高等学校:

2001年2月19日,国家经贸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煤炭工业局被撤销,其行政职能被并入国家经贸委[4]

参考文献

  1. ^ 国家行政学院编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五十年. 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00年6月: 261. ISBN 7-80098-406-0.
  2. ^ 贺劲松. 缘何撤销9个委管国家局. 人民日报. [2022-04-01]. doi:10.28655/n.cnki.nrmrb.2001.0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1). 
  3. ^ 国家煤炭工业局编. 中国煤炭工业年鉴 1999. 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 2000年1月: 55.
  4. ^ 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 党史上的今天 |2月19日.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2022-02-19 [2022-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