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标 (乾隆进士)
刘标(?—?),安徽省歙县人,寄籍顺天府大兴县,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生平
乾隆十七年(1752年),登进士。
十八年(1753年)七月,任江苏荆溪县知县。十九年(1754年),以荆溪知县摄理宜兴县知县。
刘标亏空铜本并巡抚良卿按察使髙积营私骫法案
三十四年(1770年)九月,“亏空铜本并巡抚良卿按察使髙积营私骫法案”案发,遭良卿]]弹劾发运铅斤短少一百数十万斤,刘标与粮驿道永泰知府马元烈革职查办;永泰以揭帖向户部指控亏空来自长官婪索,牵涉良卿及按察使高积贪渎,乾隆帝解良卿职,命内阁学士富察善、刑部左侍郎钱维城、湖广总督吴达善为钦差赴贵州调查审讯。乾隆帝又于将军阿桂奏折包袱内发现普安州民人吴倎控诉官吏、土目私派累民情状,刘标也派人到户部陈控上官婪索,并呈各上司历年勒索底簿为证,乾隆帝命吴达善等彻底调查及严审。审讯得实后处死。
参考文献
- ^ 民国《威宁县志》卷四,职官志,叶六。
- 《新修宜兴县志》、嘉庆《新修荆溪县志志》、道光《绪纂宜荆县志》
官衔 | ||
---|---|---|
前任: 黄玉衡 |
清朝江苏宜兴县知县 乾隆十九年 - 乾隆二十年 |
继任: 沈名掞 |
前任: 杨朝正 |
清朝江苏荆溪县知县 乾隆十八年七月 - 乾隆二十二年七月 |
继任: 郑鸿任 |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