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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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刘士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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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爵 | 鄱阳郡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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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479年 杨州丹杨郡建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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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弘(5世纪—479年),彭城郡彭城县人,南朝宋晋平剌王刘休祐第三子,鄱阳哀王刘休业继子。
生平
大明六年十月丁巳(462年11月17日),刘士弘出继鄱阳哀王刘休业,袭封鄱阳郡王[1]。
泰始七年(471年),晋平王刘休祐被追免为庶人[2],刘士弘也因此被削爵还本[3],封国也被削除[4],与兄弟徙往晋平郡。元徽元年(473年),刘士弘兄弟返回京邑。昇明三年(479年),刘士弘兄弟以谋反之罪被赐死[5]。
参考文献
- ^ 《宋书·卷六·本纪第六》:“冬十月丁巳,以山阳王休祐子士弘继鄱阳哀王休业。”
- ^ 《宋书·卷八·本纪第八》:“丙戌,追免晋平王休祐为庶人。”
- ^ 《宋书·卷七十二·列传三十二》:“次士弘,继鄱阳哀王休业,袭封,被废还本。”
- ^ 《宋书·卷七十二·列传三十二》:“大明六年,以山阳王休祐次子士弘嗣封。被废还本,国除。”
- ^ 《宋书·卷七十二·列传三十二》:“并徙晋平郡。太宗寻病,见休祐为祟,乃遣前中书舍人刘休至晋平抚慰宣翊等,上遂崩。后废帝元徽元年,听宣翊等还都。顺帝昇明三年,谋反,并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