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化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陆化淳

大明江西赣州府知府
籍贯 直隶常熟县
字号 字君复,号湛源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十年壬午科举人
  • 万历二十年壬辰科进士

陆化淳(?—?),字君复,号湛源,直隶常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二甲第十九名进士[1][2]。授工部主事,历升郎中金华府赣州府知府。因勤政卒于官[3]

著作

著有《松韵斋续集》。

家族

曾祖陆文;祖父陆龙;父陆南英[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常熟县志》:陆化淳字君复,号湛源,居五渠,年十三,就县试,县讶其少,命为化日中天论,援笔立就。万历壬午举人第二,壬辰登进士,授工部主事,治泉济上,建议以为泉与河互为通塞,比岁河当其盈,置泉不问,水柜水壑为豪右所占,夫亦供他调发,使当其缩,百万军储能飞渡此数百里哉?乃身行泥悼中,导流决壅,诸泉悉理。报命,得荆王归赙,差休沐岁余,两晋秩,未赴。出知金华府,义乌、东阳开采不聊,邀矿使驻府,授县方略,以得不偿失报,遂定全浙补价,议革守矿兵,省费以千数。会义乌知县忤理刑,诬县不职,上之巡按御史,行露白简,力为辨,弗听。以挂冠争之,乃得白。御史入都,列理刑罪状,夺其官,叹曰:我不能借属吏媚当道,忍以同官殉属吏哉?逐乞归。抚按荐起,知赣州府,治久积弛,府金虚额至三万,莅事毅然发其奸,奥主以为嫌,弗顾,竟得复其额。屯军暴横,出纳多不如法,典司往往破产,议以本屯军即支本屯粮,著为例。府有四邮赢金,例归府籍,贮诸邮。比水西告困,取嬴以济邮道,自南安而下,宜从水乘传者利其折入,舍水从陆请令,驰传至南安,即止陆给,其敏练如此。竟以勤事卒于官。先是两桥税入府,通判请同抵权衡,固辞之,通判因洗手临事,以羡金若干贮于府,至病革,以微言讽,化淳谢曰:无所借此。家人以为诸,摇手不答。他有所咨,曰:我平日无不了事。遂瞑。所著有《松韵赍续集》,盖因其祖龙、父南英有《松韵斋前后集》云。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十年壬辰科殿试金榜》 
官衔
前任:
柯凤翔
明朝赣州府知府
1606年-1608年
继任:
陈宗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