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通 (北朝)
陆通(?—572年10月24日),字仲明,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自吴郡陆氏太尉枝,北魏、西魏、北周官员。
生平
陆通年少时敦厚敏捷,爱好学习,有志气节操。陆通年幼时随父亲陆政在河西,因为遇上敌人作乱,陆通和陆政互相失去联系,陆通于是设法自己脱身向东归去,跟随尔朱荣。尔朱荣死后,陆通又跟随尔朱兆。等到尔朱氏灭亡,陆通就进入关中地区。宇文泰当时在夏州,引荐陆通担任帐内都督。不久,贺拔岳于永熙三年(534年)被侯莫陈悦杀害,当时有传言贺拔岳的军府已经逃散,宇文泰很是担忧,陆通认为不会如此。过了几天,询问从贺拔岳军府来的人,果然和陆通预料的一样。从此陆通更加受到宇文泰的亲近礼待,陆通于是日夜陪同侍奉宇文泰,家人都很少见到他。陆通虽然位处机密,但是自己更加恭敬谨慎,宇文泰因此看重他。陆通后因为迎接魏孝武帝元修有功,封都昌县伯。大统元年(535年),陆通进爵为侯。大统三年(537年),陆通跟随宇文泰擒拿窦泰,收复弘农。沙苑之战中,陆通奋力作战有战功[1][2]。
大统四年(538年),陆通跟随宇文泰解除东魏对洛阳的包围,西魏军队回到关中,恰逢赵青雀在长安反叛,宇文泰将要去讨伐,因为人马疲劳,不能迅速行动,宇文泰又认为赵青雀等人只是一时猖獗,不值得忧虑,宇文泰于是说:“我到长安,只要轻装骑兵前去,必将反绑贼寇。”陆通进谏说:“赵青雀等人已经因为我军不顺利,认为朝廷将要倾覆,共同邪恶的凑在一起,就构成叛乱。然而他们叛逆的计谋早已决定,必然没有改恶从善的心思。况且他们造谣说我军战败,东边的强敌即将来到,如果以轻装骑兵前往,百姓认为真的是这样,就更加让百姓沮丧。我军虽然疲劳,但是精锐的士兵还有很多。凭着您的威望,率领思归的部下,以遵循天道来讨伐叛逆,何必担心不能平定?”宇文泰深深的赞同陆通的意见,陆通于是又跟随宇文泰平定了赵青雀[3]。记录前后的功劳,陆通进爵为公,出任徐州刺史。因为强敌的祸难没有平定,陆通留下没有上任。大统七年(541年)三月,陆通又和于谨讨伐刘平伏,加大都督。大统八年(542年),陆通又跟随宇文泰支援玉壁城,升任仪同三司[4][5]。
大统九年(543年),东魏高仲密献地归附西魏,陆通跟随若干惠在邙山与东魏交战,当时西魏各军都撤退,只有若干惠与陆通率领部下奋力作战,到了半夜才暗中退兵返回,敌军也不敢追击。陆通升任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仆卿,获赐姓步六孤氏,进爵绥德郡公。周孝闵帝登基,陆通出任小司空。保定四年十月癸亥(564年11月27日),陆通升任柱国[6][7]。保定五年二月丙寅(565年3月30日),陆通转任大司寇[8][9][10][11][12]。
天和二年闰六月戊寅(567年),南陈将军华皎来归附北周,晋公宇文护商议南伐,派遣襄州总管卫公宇文直率领柱国陆通、大将军田弘、权景宣、元定等人率领士兵前往援助华皎 [13][14],周军与南陈将领淳于量、吴明彻展开沌口之战。周军没能获胜,元定和部下被俘虏[15]。
陆通性格柔顺谨慎,虽然长期处于列侯之位,但经常清廉慎重以自守,所得到的俸禄赏赐,全部和亲属故旧共同享有,家中没有多余的财物。陆通经常说:“凡是人都以贫困而不尊贵而忧患,不会以尊贵而贫困而忧患。”建德元年三月癸亥(572年4月19日),陆通转任大司马[16][17][18] ,建德元年十月辛未(572年10月24日),陆通去世[19][20][21][22][23],朝廷赠予大司徒,谥号定[24]。
家庭
曾祖
- 陆载,北魏中山郡太守
父亲
- 陆政,西魏行台左丞、原州长史、中都献伯
兄弟
- 陆逞,北周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保、中都县公
子女
参考资料
- ^ 《周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四》:通少敦敏好学,有志节。幼从政在河西,遂逢寇难,与政相失。通乃自拔东归,从尔朱荣。荣死,又从尔朱兆。及尔朱氏灭,乃入关。文帝时在夏州,引为帐内督。顷之,贺拔岳为侯莫陈悦所害,时有传岳军府已亡散者,文帝忧之,通以为不然。居数日,问至,果如所策。自是愈见亲礼。遂昼夜陪侍,家人罕见其面。通虽处机密,愈自恭谨,文帝以此重之。后以迎孝武功,封都昌县伯。大统元年,进爵为侯。从禽窦泰,复弘农。沙苑之役,力战有功。
- ^ 《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通少敦敏好学,有志节。幼从政在河西,遂逢寇难,与政相失。通乃自拔东归,从尔朱荣。荣死,又从尔朱兆。及尔朱氏灭,及入关。周文时在夏州,引为帐内督。顷之,贺拔岳为侯莫陈悦所害。时有传岳军府已亡散者,周文忧之,通以为不然。居数日,问至,果如所策。自是愈见亲礼,遂昼夜陪侍,家人罕见其面。通虽处机密,愈自恭谨,周文以此重之。后以迎孝武功,封都昌县伯。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八》:丞相泰以士马疲弊,不可速进,且谓青雀等乌合,不能为患,曰:“我至长安,以轻骑临之,必当面缚。”通直散骑常侍吴郡陆通谏曰:“贼逆谋久定,必无迁善之心。蜂虿有毒,安可轻也!且贼诈言东寇将至,今若以轻骑临之,百姓谓为信然,益当惊扰。今军虽疲弊,精锐尚多。以明公之威,总大军以临之,何忧不克!”泰从之,引兵西入。
- ^ 《周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四》:又从解洛阳围。军还,属赵青雀反于长安,文帝将讨之,以人马疲弊,不可速行。又谓青雀等一时陆梁,不足为虑。乃云:“我到长安,但轻骑临之,必当面缚。”通进曰:“青雀等既以大军不利,谓朝廷倾危,同恶相求,遂成反乱。然其逆谋久定,必无迁善之心。且其诈言大军败绩,东寇将至,若以轻骑往,百姓谓为信然,更沮兆庶之望。大兵虽疲弊,精锐犹多。以明公之威,率思归之众,以顺讨逆,何虑不平。”文帝深纳之,因从平青雀。录前后功,进爵为公,徐州刺史。以寇难未平,留不之部。与于谨讨刘平伏,加大都督。后文帝援玉壁,进仪同三司。
- ^ 《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大统元年,进爵为侯。从禽窦泰,复弘农。沙苑之后。力战有功。又从解洛阳围。军还,属赵青雀反于长安,周文将讨之,以人马疲弊,不可速行,又谓青雀等一时陆梁,不足为虑,乃云“我到长安,但轻骑临之,必当面缚。”通进曰:“青雀等既以大军不利,谓朝廷倾危,同恶相求,遂成反乱。然其逆谋久定,必无迁善之心。且其诈言大军败绩,东寇将至,若以轻骑往,百姓谓为信然,更沮兆庶之望。大兵虽疲弊,精锐犹多,以明公之威,率思归之众,以顺讨逆,何虑不平?”周文深纳之,因从平青雀。录前后功,进爵为公,徐州刺史。以寇难未平,留不之部。与于谨讨刘平伏,加大都督。从周文援玉壁,进仪同三司。
-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冬十月癸亥,以大将军陆通、大将军宇文盛、蔡国公广并为柱国。
-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冬十月癸亥,以大将军陆通、宇文盛、蔡公广并为柱国。
-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丙寅,以柱国安武公李穆为大司空,绥德公陆通为大司寇。
-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丙寅,以柱国李穆为大司空,绥德公陆通为大司寇。
-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九》:丙寅,周以柱国安武公李穆为大司空,绥德公陆通为大司寇。
- ^ 《周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四》:九年,高仲密以地来附,通从若干惠战于邙山,众军皆退,唯惠与通率所部力战。至夜中乃阴引还,敌亦不敢逼。进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仆卿,赐姓步六孤氏,进爵绥德郡公。周孝闵践阼,拜小司空。保定五年,累迁大司寇。
- ^ 《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 九年,高仲密以地来附,通从若干惠战于芒山。众军皆退,唯惠与通率所部力战。至夜中乃阴引还,敌亦不敢逼。时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仆同三司、太仆卿,赐姓部六孤氏,进爵绥德郡公。周孝闵践祚,拜小司空。保定五年,累迁大司寇。
-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戊寅,陈湘州刺史华皎率众来附。遣襄州总管卫国公直率柱国绥德公陆通、大将军田弘、权景宣、元定等,将兵援之,因而南伐。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华皎使者至长安;梁王亦上书言状,且乞师;周人议出师应之。司会崔猷曰:“前岁东征,死伤过半。比虽循抚,疮痍未复。今陈氏保境息民,共敦邻好,岂可利其土地,纳其叛臣,违盟约之信,兴无名之师乎!”晋公护不从。闰六月,戊寅,遣襄州总管卫公直督柱国陆通、大将军田弘、权景宣、元定等将兵助之。
- ^ 《周书·卷十三·列传第五》:天和中,陈湘州刺史华皎举州来附。诏直督绥德公陆通、大将军田弘、权景宣、元定等兵赴援,与陈将淳于量、吴明彻等战于沌口。直军不利,元定遂没江南。直坐免官。
-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癸亥,以太傅、蜀国公尉迟迥为太师,柱国邓国公窦炽为太傅,大司空、申国公李穆为太保,齐国公宪为大冢宰,卫国公直为大司徒,赵国公招为大司空,柱国枹罕公辛威为大司寇,绥德公陆通为大司马。
-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癸亥,以太傅尉迥为太师,柱国窦炽为太傅,大司空李穆为太保,齐公宪为大冢宰,卫公直为大司徒,赵公招为大司空,柱国辛威为大司寇,绥德公陆通为大司马。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一》:癸亥,以尉迟迥为太师,柱国窦炽为太傅,李穆为太保,齐公宪为大冢宰,卫公直为大司徒,陆通为大司马,柱国辛威为大司寇,赵公招为大司空。
-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辛未,遣小匠师杨勰、齐驭唐则使于陈。柱国、大司马、绥德公陆通薨。
-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辛未,遣小匠师杨勰使于陈。大司马、绥德公陆通薨。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一》:辛未,周遣小匠师杨勰等来聘。周绥德公陆通卒。
- ^ 《周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四》:通性柔谨,虽久处列位,常清慎自守。所得禄赐,尽与亲故共之,家无余财。常曰:“凡人患贫而不贵,不患贵而贫也.”建德元年,转大司马。其年薨。
- ^ 《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通性柔谨,虽久处列位,常清慎自守。所得禄赐,尽与亲故共之,家无余财。常曰:“凡人患贫而不贵,不患贵而贫也。建德元年,转大司马。其年薨。
- ^ 《全唐文·卷九百九十二·(阙十六字)文州总管光禄卿(阙二字)公陆使君碑》:(阙十八字)黄而哲德(阙二字)胙土,联周邵而启封,功盖天地,焕乎油素。洎齐宣分邑,是曰“陆侯”。避地(阙五十字)江(阙十三字)仕九载六(阙二字)职平(阙二字)之利在于“二陆”,晋世以为美谈。传之(阙一字)策六世祖载(阙一字)功典午人伦领袖。宋(阙十三字)长史(阙一字)镇(阙二字)既没赫连因即事魏,累加册命,位(阙一字)三台,一心百君,股肱攸属。家居京兆,名贯泾阳。(阙一字)宦四(阙一字)年馀六百。曾祖(阙一字)魏冠军将军营州刺史,行(阙二字)物(阙二字)威边求(阙一字)有寄,得人斯在。祖政,周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恒、泾二州刺史,(阙一字)都献公。幼遭不造,居贫致养,孝泉之感,达(阙一字)幽明。虽累叶掩(阙二字)不忘其本,俯拾青紫,家风无坠。(阙一字)锺仪楚奏,庄舄越吟。事止其人,未闻世载。以今况古,(阙一字)有惭焉!父通,(阙一字)八柱(阙一字)左光禄大夫侍中、大司马、大司寇、大司徒、秦襄陕三州总管绥德定公,器宇宏亮,神(阙一字)俊杰,(阙一字)理所寄,总握兵戎。使君即定公之第五子也,幼挺岐嶷之姿,早标令问之誉,机神颖敏,识(阙一字)宏深。以保定五年释褐左侍上(阙一字)从班例也。爰始弱冠,时人以宿望(阙一字)之。能(阙十六字)天爵斯(阙七字)御(阙一字)少纳言(阙一字)侍帷幄,献替之道有闻;升降丹墀,(阙二字)之(阙一字)斯(阙一字)佥议惟允,嘉声载穆。(阙三字)古信(阙一字)股肱(阙一字)年以从周武皇帝平晋阳之功,又迁使持节仪同大将军、安泽县开国侯邑八百户,(阙二字)一驷(阙三字)百匹,执干戈以定(阙一字)乱,警屯卫而肃钩陈。位列三槐,爵隆茅土;禄兼万石,名冠八龙。将相(阙二字)荣名(阙一字)袭。宣政元年诏(阙二字)阳(阙一字)特进,封安泽县开国公,增邑二百户,名高五等,位(阙一字)千邑,宏才懋实,荣显一时。昔(阙一字)臣之在会稽,事(阙三十六字)大纳言鼎实方(阙一字)寄于盐梅(阙一字)言(阙一字)无爽(阙八字)望有(阙二字)隋革命禅代伊始,(阙二字)万类任切共(阙一字)绥边之寄,非公莫可。乃下诏曰:“开府仪同三司大纳言陆让,器(阙三字)识(阙六字)久(阙一字)实攸归,宜加荣命,用申优擢。(阙一字)广州诸军事广州刺史,散官如故。”七年又迁文州诸军事文州总管,褰帷导德,政肃刑清,(阙一字)以秋(阙二字)以夏(阙一字)十三年又以显州之地,风俗未淳,川洞阻深,雄豪为梗,乃以公为显州诸军事显州刺史。公下车布政,(阙一字)服其(阙一字)字彼萌黎,抑兹(阙一字)御,导之以德,齐之以刑,易俗移风,政成期月,声驰百里,化周万物。大业五年,诏(阙一字)光禄卿封(阙一字)惟公器量宏(阙十三字)入侍帷,既曰腹心;出宰名藩,实宣王化。故能为政以成德,立德以济时。厥志不回,其仪匪忒,汪汪焉澄(阙一字)不能(阙一字)其志,肃肃焉风霜不能改其节,喜愠不形于色,在贵不以凌人,容止可观,行为世则。所谓珠生合浦,玉产蓝田,(阙二字)琳(阙一字)家承馀庆者矣!不幸(阙一字)疾,春秋六十有二,以大业六年正月(阙一字)日薨于河南郡雒阳县之私第,即以其年二月还京,权瘗于长安县之高陵原。夫人陇西李氏,(阙二字)魏公椿之(阙一字)大将军赵郡公晏之女也。齐眉为礼,相待如宾,闺门雍穆,人(阙一字)益敬。《书》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在公之谓矣。隋之云(阙五字)因(阙一字)(阙一字)未(阙二字)厝以大唐贞观十七年岁次癸卯十(阙一字)月丁未(阙二字)六日壬寅(阙一字)葬于雍州三(阙一字)悬(阙二字)原。礼也。第(阙一字)子(阙三字)政县令(阙一字)幼(阙一字)荼蓼,毁瘠过礼。趋庭之训,(阙一字)世无期,反哺之心,终天(阙六字)宅兆斯安,式纪芳猷,乃为铭曰: 舜(阙一字)于喾,妫育于姜。本枝派别,百世其昌。(阙五字)相名扬。允文允武,为龙为光。(阙三字)跃。(阙三字)秦。(阙三字)属(阙二字)其人。(阙一字)沈,(阙一字)乱,(阙一字)事莫(阙一字)徒闻(阙三字)为魏臣。(阙二字)安(阙一字)禀德高门。爵隆位显,名扬(阙一字)尊。仁(阙五字)斯敦。(阙九字)德教(阙一字)降灵川岳。智(阙二字)齿才(阙一字)幼学。继此庶(阙一字)挺兹先觉。赵璧(阙二字)隋珠在握。为(阙八字)宏献替,乃肃钩陈。趋奏丹陛,使繁紫宸。伟矣令德,猗欤(阙一字)人。三方(阙二字)九(阙三字)运筹(阙一字)庙,树功王室。气烈秋霜,(阙二字)冬日。懋德懋官,且文且质。(阙二字)周德,有隋革命。知人则哲,(阙三十六字)雍穆自如。(阙十字)家风,驰景回轩。逝川(阙三字)此(阙二字)言归(阙八字)化(阙五字)炎凉(阙五字)子。(阙一字)茕孤(阙二字)兆有隆。(阙十字)寒隰。芳猷使远,音徽永(阙一字)
- ^ 肖容艳, 《庾信撰<步六孤须蜜多墓志>探微》, 《碑林论丛》 (0期), 2019年, (0期): 47–50 [2022-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