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公
郡公,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封爵。曹魏始置,一直延续到明朝初年。亦传至越南。
魏晋南朝
魏晋南朝时期,郡公为异姓功臣(禅代前的权臣除外)的最高封爵,皆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郡公以郡立国,封国置相,其职责相当于太守。
曹魏
曹魏咸熙元年(264年),在晋王司马昭的主持下,创建了五等爵,分为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大国男、次国男十级,郡公为最高的一级,居第一品。郡公仅封一人,为长乐公司马孚。
晋朝
晋朝郡公为第一品爵,食邑一般为三千户,置妾6人,车前司马14人,旅贲50人。配有:金章、玄朱绶、绿紫绀、三梁冠、九缝皮牟、八斿旗、七旒冕。[1]
- 相:1人,第五品
- 三卿:
- 郎中令:1人,第六品
- 中尉:1人,第六品
- 大农:1人,第六品
- 上军将军:1人,第六品,置军1500人
- 侍郎:2人,第八品
- 四令:
- 典书令:1人,第八品
- 典书令丞:1人
- 典祠令:1人,第八品
- 典卫令:1人,第八品
- 学官令:1人,第八品
- 典书令:1人,第八品
- 陵长:1人,第九品
- 庙长:1人,第九品
- 牧长:1人,第九品
- 谒者:4人,第九品
- 中大夫:6人,第九品
- 典医丞:1人,第九品
- 典府丞:1人,第九品
- 治书:4人
- 舍人:10人
- 世子庶子:1人
南朝
梁朝时,开国郡公为十七班爵,位视三公(十八班),境内被尊称为第下,自称寡人,国官向其称臣。郡公的国官有[3]:
- 相
- 三卿:
- 郎中令:七班
- 大农:六班
- 中尉:五班
- 侍郎:三班
- 典祠令
- 典书令:一班
- 典卫长
陈朝时,开国郡公为第二品爵,视中二千石。
元魏、北齐
元魏、北齐时,异姓功臣可以封王,郡公为仅次于郡王的封爵,有实封、虚封两种。
元魏
北魏初期的封爵皆为虚封,爵位可以世袭(追赠者不可世袭)。孝文帝时,改革封爵制度,郡公分为两类[4]:
- 开国郡公,第一品,为实封,封国置相一人,其职责相当于太守。
- 散郡公,从第一品,为虚封。
北齐
北周到明朝
从北周开始,开国郡公之上增设国公一爵。五等爵皆无实际封国,郡公虽带有“开国”二字,但并不开国,“开国”二字成为荣誉称号。唐朝以后,郡公一般不可世袭,常为虚封。明朝初年,取消郡公一爵,以后不再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