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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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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霖(14世纪—1448年),时雨浙江温州府乐清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范霖是永乐十八年(1420年)举人,宣德二年(1427年)成进士[2],获授行人,出使外地不接受馈赠,正统二年(1437年)擢为南京监察御史[3],十二年(1447年)联同十三道御史弹劾南京右副都御史周铨贪暴[4],令对方畏惧自尽,被明英宗谴责,他更因而入狱论处绞刑;次年(1448年)刑部请求裁决,英宗宽宥其死罪,改为谪戍大同威远卫[5],出狱十多天后病逝,人们都称他为“真御史”[1]

引用

  1. ^ 1.0 1.1 光绪《乐清县志·卷八·人物上》:范霖,字时雨,性廉孝,父丧庐三年,宣德丁未进士,为行人使万里外,馈遗一无所受,归箧萧然。擢御史,弹劾不避权要,都御史周铨贪暴,霖条其不法合十三道共劾之,有诏逮铨,铨惧自经,于是上谴十三道,以霖首议下狱论死,霖无怖色系久之;会诏恤刑,乃得减死,出狱十余日病卒,人皆称为“真御史”。
  2. ^ 光绪《乐清县志·卷十·选举》:进士……明……宣德二年丁未科马愉榜 范霖 有传……举人……明……永乐十八年庚子陈耸榜 范霖 丁未进士
  3.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一》:(正统二年六月)壬申擢行在行人司司副王复,行人范霖,推官马恭、陈固,知县计澄、严敬俱为监察御史,复等俱以朝臣荐举理刑考称故擢之。
  4.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一》:(正统十二年三月壬申)南京监察御史范霖等劾南京左副都御史周铨……
  5.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五》:(正统十三年四月癸未)刑部奏奉诏宽恤罪囚给事中王理、山东按察司副使王裕漏泄事情应斩,南京监察御史范霖诬劾都御史周铨应绞请裁决,上命宥死,俱谪戍大同威远卫。

参考文献

  • 光绪《乐清县志》·卷八·人物上
  • 光绪《乐清县志》·卷十·选举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一、卷一百五十一、卷一百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