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50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50号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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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48年5月29日 |
会议 | 310 |
编号 | S/RES/50(文件) |
主题 | 巴勒斯坦问题 |
结果 | 通过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 |
非常任理事国 |
《联合国安理会50号决议》是1948年5月29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310次会议通过的。这项决议请求所有与巴勒斯坦纷争有关的政府当局发出为期四星期的停火令,期间不得运送战斗人员进入巴勒斯坦、埃及、伊拉克、黎巴嫩、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外约旦和也门,亦不得将战争物资运入或运出上述区域。决议还促请各国政府尽力确保区域内圣地和耶路撒冷市的安全以及进出自由。同时亦指示在巴勒斯坦的联合国停战委员会监督各方遵行上述规定,并提供足够的军事观察员进行所需工作。若决议案所提出的条件遭否决,则安理会重新审议巴勒斯坦问题并按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处理。
该决议是逐段表决的,因此没有对整份决议进行投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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