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邦翰
章邦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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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云南左布政使 | |
籍贯 | 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十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胡氏,继娶邓氏 |
亲属 | (子)章允儒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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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邦翰(1553年—?),字公佐,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乡试第十八名,万历八年(1580年)登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1][2]。曾官广东潮阳县知县[3],选授监察御史,巡盐两浙,十六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佥事,二十年十一月转湖广衡永道兵备佥事,二十三年二月升湖广右参议,二十四年十月升广东副使、巡视海道,二十八年九月升山东左参政、督理粮储,三十一年三月升本省按察使,三十五年三月升山东右布政使,转云南左布政使,未任,告病归[4]。
家族
曾祖章德辉;祖父章用文;父章继旸。母周氏。慈侍下。兄章邦屏、弟邦选、邦宪[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广东通志》
- ^ 《江西通志》:章邦翰字公佐,南昌人。万历进士,知潮阳县,拜监察御史,巡盐两浙,疏陈鹾政利弊,伸枉狱,绝请谒。用例转衡永佥事,时议开银矿,政府致书属察所属有矿处,叹曰:言利岂人臣事君之义,且扰民。不复政府书,五年不得调。既防粤海,简练军伍,饬舟械,谨捍掫,设方略,多捕生倭,及首功,其阑出中土物悉籍之以佐军需。转参政,督储山东,升云南布政使,未任,请告归,卒,东粤人祀之名宦。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